#關於環境公益訴訟
編輯部
2013/11/19

地球需要一個好律師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是一個環境法律團體,核心的工作是進行「環境公益訴訟」,你可以把我們看成一個律師事務所,我們的客戶是山林水土、白海豚、農民、原住民、以及希望守護家園的人民。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的創辦靈感是來自美國的環境法律團體「EarthJustice(地球正義)」,它的口號是「Because the earth needs a good lawyer (因為地球需要一個好律師)」,希望透過各種法律管道,讓人們有責任感地使用生態系統與自然資源,維護各物種與人類共同生存的環境。

環境公益訴訟的意義

 一般的官司,都希望能夠勝訴。而提起環境公益訴訟的目的,則是為了環境保護與公共利益,甚至更上位的政策與基本觀念的改革。公益訴訟並不能以個案的輸贏看成敗,即使官司敗訴了,在訴訟過程中,捲動更多人加入社會討論、增加對開發單位的監督與壓力,都是公益訴訟很重要的意義。

環境,是由自然場域、生界萬物與人類共同組成的有機整體。雖然目前現行法上,台灣還不允許山河土地與動植物擔任原告,但我們可以以公益團體的身分,或是透過其他和我們理念相同的人們擔任原告,為其他無法站上法庭的廣大環境組成分子們發聲。

專職律師為環境打官司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目前聘有兩位專職律師,也與其他關心環境與社會議題的法律人密切合作,參與台灣近年來許多重要的環境公益訴訟,我們也期待有更多的律師投入這個充滿使命感與挑戰的法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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