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通過提案,七星潭濱海度假村承租國有土地須經過環境審查
2009/12/30

  台灣四面環海,海岸土地開發環境評估不可忽視。歷經八八風災,當全國重新檢視過去政府的政策及國人謀求經濟利益過度開發山林的惡果,不能忽略台灣同時也是個海洋國家,擁有廣大海岸土地,土地及資源具高度敏感且脆弱、一經破壞甚難復原之特性。何況,過度開發自然海岸除破壞海岸自然生態之外,恐造成海岸線侵蝕後退,危及沿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花蓮七星潭海岸,雖屬於花蓮縣級風景特定區,卻也是東部罕見鵝卵石海岸。花蓮縣政府以發展觀光產業為由,提出「新訂七星潭特定風景區計畫」。依據「政府政策環境影響評估作業辦法」,縣府需提出「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政府政策評估說明書」送至環保署審議,至今環境評估疑議尚未釐清。此外,派帝娜實業有限公司於95年12月向花蓮縣政府申請興辦「花蓮七星潭濱海休閒渡假村遊樂區」事業計畫,選定緊鄰海岸線與花蓮空軍基地,須向國有財產局申請承租國有土地,卻劃定4.4485公頃面積,恐有規避環評嫌疑。

  經查,中台禪寺取得南投縣土地違法,地檢署承辦檢察官直言,若國有財產局明知違法取得,仍予以核准,顯然圖利特定業者,將予以法辦。綜上,台灣除了山林尚有海岸土地需要維護,而保育國有土地資源絕非單一部會責任。請國有財產局針對花蓮七星潭濱海休閒渡假村遊樂區上位計畫未經過環境審查前,不得核准國有土地(花蓮縣新城鄉地號1134)出租。

  本案經由蠻野心足的策劃,與林淑芬、陳節如委員國會辦公室的共同努力,協助於12月29日立法院院會上臨時提案,並取得陳瑩、蔡錦隆.葉宜津、陳亭妃、蔡煌瑯、蘇震清、管碧玲、涂醒哲、楊仁福、廖國棟、高金素梅、翁金珠、高志鵬、余天、吳清池、劉盛良、徐少萍、郭玟成多位委員的共同支持,使本提案順利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