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區變更爭議多 北投溫泉特區都審會補件再審
2009/09/29

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日前召開第四次審查會,針對「行義路一小段497地號等保護區為溫泉產業特定專用區都市計畫案」進行審查。而在環保團體與台北市都市發展局激烈辯論後,都委會認為資料尚有不全之處,要求都發局補件,擇期再審。

緊鄰陽明山國家公園與磺溪的北投行義路段,屬於台北市政府劃定的「保護區」,但因取締不力,至今已充斥各式溫泉旅社、餐廳,其中僅有少數幾家是有照營業,而儘管持有營業執照,也仍然存在違法使用、違法經營的情形。台北市都發局以《溫泉法》第四條中「本法施行前,已開發溫泉使用者主管機關應輔導取得水權」為由,向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申請將該區變更為「溫泉產業特定專用區」,並於2008年4月通過,目前仍在內政部核定中。

會中,台北市都發局官員不斷強調變更並非「就地合法」,而是為了更細緻地管制該區的溫泉產業,透過劃設「溫泉產業特定專用區」,讓政府對於該區的地質、水文能有更進一步了解,展現政府的「積極面」;此外,專用區是依照地質分區,並非順應目前業者分布區域。

對此,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林子淩痛批,台北市政府一再強調變更是為了管制,但保護區的用意本來就是管制,20年來政府都無法解決業者違規使用溫泉的問題,「難道《溫泉法》就可以解決一切嗎」?她也質疑,政府計畫花費逾17億元建造統一溫泉管線,但預估每年向業者收取的費用為1千萬元,也就是說,必須等到170幾年後才會開始回本,「為何公務員的失職,卻要由老百姓來買單」?

由於行義路溫泉上游為陽明山國家公園之保護區,因此計畫案除了都委會外,尚需內政部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同意。針對會中一名台北市自來水事業處官員宣稱「國家公園委員皆樂見其成」,林子淩強調絕無此事,目前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並未通過此案,因為她就是「國家公園計畫委員之一」,質疑官員有誤導會議的嫌疑。

荒野保護協會保育部主任周東漢表示,以台北市政府的「高度」,考量的應是人民的安全、生命、財產,而不是化身為「開發者」。他呼籲,台北市政府應撤銷所有個案變更計畫,對山坡地進行通盤考量,更原則性地看待保護區變更問題。

此外,在場亦有業者表達希望計畫通過的心聲。台灣生態學會台北工作站主任廖本全表示,環保團體與業者之間有的共識就是「安全」,而這必須建立在資訊公開的基礎上。他說,政府應展現原則性的思考,而不是透過個別變更、甚至在法令資訊不夠清楚、也沒有充足共識的情形下,草率執行此案,造成環保團體與業者之間、民間與民間的對立隔閡。廖本全說,他擔心的是地目變更之後,將造成山坡地更大規模的開發破壞,以及政府援引此案,再個別變更其他區域。如此,將更使原有為保護自然、保護人類生活環境安全的法律規範行同具文。

廖本全續道,以土地容受力為例,都發局僅以溫泉總量以及人數作為計算,但若將溫泉以外的其他用水、交通、公共設施等也應一併考量,專用區的面積勢必更小,而非政府規劃的17.65公頃。

最後,都委會委員認為,都發局提供的評估資料仍不足,因此要求都發局補件,擇期再審。

轉載自苦勞網 邱佩青 陳詩婷報導  2009/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