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錯誤的政策,浪費國家公帑,浪費有限土地資源
自92年起環保署陸續核定高雄縣、花蓮縣、桃園縣、台南縣等四縣市設立
環保科技園區,使用土地超過130公頃,市值數百億以上,迄今95年止,編列投
入的國家預算已逾14億元,並逐年增加中.最終又將成為閒置廠區。
2.虛有其表,招商不理想
迄95年10月止,上述四個園區共僅招商20家廠商,分別為高雄14家,台南
5家,桃園1家,花蓮3家。
坊間環保業者經營規模均不大(由申請入廠之廠商資料可以看出),於北、
中、南部考量法令規範、交通、經營成本、管理,業者大多設於自有土地上,
稍具規模者亦設於鄰近工業區。
全省四個廠區至今總計招商20家,這是主管單位當初好大喜功又不食人間
煙火、閉門造車的結果,主事者絕不會挺請肩膀承認錯誤就此煞車、設立停損,
他們的思考是:「種樹就會帶來風,挖了池塘魚會來!」
3.部分環科園區之區位與地方發展嚴重衝突
以花蓮環科為例,花蓮為農業縣,近年積極發展觀光休閒農業:花蓮中區
推動有機無毒農產與水產養殖,如黃金蜆已有相當成果,於此區域設立環科
園區,無異為花蓮中區之農、漁產及觀光休閒農業帶來不可預知的負面變數。
花了十數億台幣迄今只三家廠商,且疑有高污染及焚化性質,環科園區是
絕對的錯誤的政策,完全無法看出能如何帶來地方繁榮與經濟,反倒耽憂高
污染源入侵原來潔淨之地!
招商至今的結果証明環科園區是個錯誤政策,環保署未終止本政策之前,建請 立法委員為國家公帑為台灣土地、為天下蒼生應全數刪除96年度環保署環科園區計劃所有預算!
花蓮縣萬里橋鄉土關懷協會 張國仁 2006/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