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
受文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主旨: 建請 貴署延期舉行第142次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詳如說明。
說明:
一、 本次委員會定於95年6月30日舉行,會議通知單上雖註記於95年6月22日寄出,但遲至今日(95年6月26日)為止,至少有徐光蓉、鄭先佑等二位委員未收到資料;郭鴻裕、詹順貴、李根政、文魯彬等四位委員則在今日近午才收到開會通知及會議議程。換言之,審閱資料時間僅餘三日或更少。
二、 按環境影響評估委員並非有給專任,平日亦有其他職務,如 貴署無法提早將會議資料寄達,公私兩忙之際,實無足夠時間投入審查會議資料;尤其本次委員會討論事項有中科三期、機場捷運等多案關係國家重大建設計畫,審查態度應更為嚴謹,為使委員至少有一完整週末假期準備,建請 貴署延至下週舉行第142次會議,請 查照。
三、 另請 貴署踐行承諾,於每次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召開七日前將會議資料寄達各委員,以便研讀。
提案人:徐光蓉、鄭先祐、郭鴻裕、李根政、文魯彬
中華民國9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