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8月林肯大郡因豪大雨導致順向坡倒塌多人死亡,今地球暖化氣侯變遷加劇,暴雨氣候更可能一再發生,有鑑於此,陳椒華委員於卸任前夕與台北市公民團體及環團代表呼籲台北市長蔣萬安,應該順應時勢,立即將原草山保護區恢復,並應允許當地原居民可以原地整建房舍,確保土地正義、居住正義。
陳椒華委員表示,許多山坡地保護區坡度大於30度,在氣候變遷暴雨隨時發生下,發生土石滑落崩塌的危險性高,興建為豪宅別墅發生災害的風險機率不小,1997年溫妮颱風林肯大郡案前車之鑑,政府不應該草率鬆綁山坡地興建為住宅用地的政策,建議已變更為住宅用地的保護區應回復為保護區,原台北市草山保護區,請台北市政府呼應民團意見,盡速進行通盤檢討,將草山已變更為住宅區之土地變更回復為保護區。
綠色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方儉表示,台北市士林區陽明山部分保護區為民國(下同)「台北市保護區變更為住宅區開發要點」,係本府68.2.12. 府工二字第○一七八六及68.12.20.四七六二七號公告發布實施「變更台北市都市計畫保護區計畫(通盤檢討)案」中的一部分,然而當時的理由是台北市人口迅速增加,需增加住宅區面積,適逢蔣公過世,原為禁區的陽明山即被考慮劃為住宅區。因應時空變化,陽明山已成國家公園,是台灣重要的自然生態文化與景觀資產,且原變更理由(人口增加)已不復存在,按台北市民政局人口推估報告顯示,民國111年底台北市人口為248.1萬人,至141年底將僅200萬人左右,人口減少近50萬。即在可見的未來30年,人口只會減少不會增加。民國68年的都計計劃在今天看起來已完全不合時宜。
台北市人口推估圖(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主計處網頁)
方儉又表示,陽明山保變住30年來成為財團炒作、政商勾結,開發別墅豪宅,嚴重違反居住正義、土地正義之原則,其中六之六更是官非不斷,最高法院判決台北市政府「恣意濫用而違法」在案,這更是台北市府釘在歷史恥辱柱上,令國人蒙羞的一頁。
草山生態文史聯盟文海珍理事長書面表示,全球氣候變遷加劇,極端氣候隨時來臨,任何的保護區開發,都帶來重大的人禍,從歷次颱風下的土石流、滅村、毀家慘案,在在告訴國人必須立即保護國土山林,否則將無法生存。近年更發現陽明山大屯山系為活火山,地下岩漿庫從沈睡中醒來,台北市政府準備好了嗎?1997年溫妮颱風林肯大郡案,2000年的納莉颱風,更因保護區開發引發土石流,造成4死1重傷的慘案,2009年八八風災小林村滅村,血跡未乾。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1979年間,臺北市政府因都市人口成長,為紓解住宅需求壓力,將全市25處保護區變更為住宅區,其中大部分屬山坡地住宅。經過四十多年的環境變遷,山坡地開發與極端氣候造成陽明山多次發生土石流災情,甚至導致人命傷亡;而台北市的人口近年呈現負成長,顯無必要連高風險的山坡地,都開發為住宅區。過去臺北市政府就將「保變住地區」回復為保護區,曾有許多討論,卻遲遲沒有積極的行動。目前台北市正在辦理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為守護環境,避免開發帶來更多山坡地災情,呼籲:全面檢討「保護區變更為住宅區地區」,並將不適合開發的地區,回復為保護區並評估變更為自然公園。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粘麗玉主任表示,過去的歷史,是藍綠白的共業,孰是孰非我們可以不再計較。期待蔣萬安市長撥亂反正,終結政治惡鬥、官商勾結,終止民國68年不合時宜的行政命令,同時可以維護台北市和台灣的居住、土地、世代、環境正義。
民國68年2月未經正式的環境、經濟、社會影響行政審查,一紙行政命令,竟將陽明山300多公頃的保護區劃為住宅區,只因為當時台北市的人口迅速增加,需要更多的住宅區,這在威權時代違反程序,粗暴的劃成住宅區後,40多年來造成財團養地、炒地的禁臠,當地原居民反而無法整修舊宅,嚴重違害居住正義。呼籲恢復為保護區,依然可讓原居民整修房子,如此才不致於大肆破壞水、土、林,實際達到保護區意義!
反 6-4、6-5、6-6 開發聯盟
113.01.29 陽明山居民書面陳情書
1. 自辦市地重劃是合法的大吃小,現在一條永公路有三個重劃案,財 團和投資客買只能做道路和綠地的廢地,變成陽明山的地主,再威 脅、拐騙幾個當地居民,超過 50.1%的人同意,強迫 49.9%不同意 的居民一起開發,引發當地居民恐慌。都更大部分是同一棟建築 物,年久失修若不改建可能危害其他住戶的安全,法定要超過 80% 住戶同意,才能申請都更,陽明山是山坡地,重劃大面積開發風險 比都更高很多,為何開發門檻卻比都更還低,現在的極端氣候,不 該再不斷的砍伐樹林和將空地填滿,造成地球暖化危機加劇,大面 積的土石擾動,萬一強降雨,可能會引發土石流,造成居民人心惶 惶,希望變回保護區,讓居民在合法範圍內整建,保護自己的資產 及居住權益。
2. 陽明山房屋各自獨棟獨戶,在合法範圍內不會有大幅整地的行為, 單獨修建互不影響,政府卻對當地居民限建,造成居民房屋老舊, 因家族繁衍增建而成違建,還要面臨被報拆的壓力,且因屋齡老 舊,萬一發生大地震,恐造成老舊房屋倒塌,導致居民生命、財產 損害的遺憾。
3. 我們如同賴總統老家一樣,在 1979 年政府將陽明山改為保變住 後,一直被 45 年前的法令捆綁住,現在少子化,小學到大學都在 減班,政府應該著重推動都更,根本不該再開發山坡地,聽舊里長 說,陽明山有 9 成左右的房屋是沒有房屋所有權狀及使用執照,政 府長期忽視陽明山居民的權益,希望政府重視既存住戶的權益,開 放給居民補辦登記,保障居民合法的財產權與生存權。
4. 現在平日下午 2-3 點,仰德大道就開始大塞車,如果再加上新住大 量人口,開發商完全沒有其他替代道路,交通將更壅塞,惡化居住 品質,每日的交通將是居民的惡夢,將會引起更大的民怨。
5. 現在政府為居住正義,幫年輕人蓋社會住宅,卻幫財團圈住陽明山 居民的土地,讓財團侵佔居民的房屋財產,讓在地世居的老人和家 人流離失所,這是台灣民主社會的居住正義嗎?我們都是良善的小 老百姓,但官逼民反,這三年為對抗財團,不斷的到市府舉牌抗 爭,讓我們的生活失序及無助,請國土署的長官們身在公門好修 行,苦民所苦,善盡政府權責,協助居民解決保變住問題,回歸保 護區,解救陽明山居民於水火之中,還給原居民一個合法及安全的 居所,陽明山居民將世代感謝您們的恩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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