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山住六之六重辦環評案居民勝訴記者會】新聞稿
蠻野編輯部
2023/12/25
1996年通過環評的陽明山住六之六保護區變更為住宅區新市區建設開發案,開發過程超量挖填土石方,遭台北市政府裁罰,2008年以「變更內容對照表」辦理環評變更,居民提告後,於2014年最高行政法院確定判決撤銷「變更內容對照表」,開發單位台北市士林區住六-六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再次申請環評變更,除增加挖填土石方量外,並取消設置污水處理廠,將污水處理問題外部化。
2020年台北市政府依環評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1項第5款「對環境品質之維護,有不利影響者」,做成「就變更部分重辦環評」之處分。開發單位不願「重辦環評」,提起撤銷原處分之訴願,經訴願決定機關駁回;其後提起訴訟,請求撤銷原處分並做成通過環差分析報告之處分,於2023年12月21日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

反對山坡地濫行開發,監督本案長達二十多年並參加本件訴訟的在地居民草山生態文史聯盟理事長文海珍、本案參加人之訴訟代理人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關注水土保持等議題的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粘麗玉等【其他請補充…】,於台北市政府大門口召開記者會提出訴求。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說明居民及環團共同訴求:

1、肯定本案判決結果。
2、呼籲原告台北市士林區住六-六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放棄上訴,好好重辦環評。
3、呼籲台北市政府嚴格把關環評,最好認定不應開發;前市長柯文哲任內北市府就陽明山住六之六案要求重辦環評,蔣萬安市長也應嚴格把關,不可走回頭路。
4、呼籲台北市政府檢討山坡地開發政策;陽明山過去曾發生多起土石流災情甚至活埋慘案,歷經多次司法判決與監察院糾正、調查的陽明山住六之六案若還守不住,未來其他山坡地不當開發案(如:陽明山保變住六之五等)恐也很難守住。
5、要求開發單位依原環評承諾自設污水處理場,不可將污水處理責任,跨越大半個台北市,丟給負擔已極為沉重的迪化污水處理廠。
6、本件「重辦環評」處分係於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台北市長任內做成,系爭開發案多筆土地之地主台新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所屬台新集團與新光集團正在討論合併事宜,而民眾黨副總統候選人為有新光公主之稱的立委吳欣盈,吳副總統候選人應就本案表態。



草山生態文史聯盟理事長文海珍表示:

1996年「陽明山保變住6-6開發案」通過環評至今已27年,歷經陳水扁、馬英九、郝龍斌、柯文哲、蔣萬安等五任市長。草山生態文史聯盟從2001年開始關注這個議題,發現當年通過的開發內容有挖填土石方資料不實、重劃會一直想取消設置污水處理廠、重劃區內土地坡度過高、開發後將造成仰德大道交通阻塞、猴峒溪排水量飽和無法解決等諸多問題,根本不宜開發。

27年來台北市受氣候變遷影響,強降雨更是愈來愈頻繁,陽明山曾多次發生土石流災情,甚至活埋造成人命傷亡的悲劇。保變住6-6當年通過的開發內容已無法因應氣候變遷,呼籲台北市政府通盤檢討,將其回復為保護區,守護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粘麗玉表示:

1、保變住排水呼籲市政府勿以鄰為壑,重劃會自己產生的糞便生活廢汙水將採重力排至平地,應該要自行設置污水處理廠,不可因為污水處理廠預定地平均坡度超過30%,而無法興建則市政府衛工處就配合處理重劃區的廢污水,應依八十五年所通過之環境影響說明書施設衛生下水道管線及污水處理設施應確實施作並確實操作維護並確實執行。
2、另外環差所提雨水貯集滯洪設施“是永久設施,為防止逕流廢水滲入,要求不得排入青礐溪集水區,其下游與雙溪都有取水口,六之六若再開發不只與士林飲用水問題,對青礐溪水文,及地下水滲出、所有廢汙水皆有可能流至下游取水口破壞水源。
3、2020年8月17重劃會帶台北市政府環評委員及關心團體 至6之6公園內,重劃會指出衛星是港商設置在軍營旁邊(住六公園台北市士林區永公路245巷34弄398號)其旁邊約100公尺處為軍事要塞,設置衛星測繪。為何四等衛星控制點則由香港獅子會認領管理?是否涉及國安危機?這些都是柯市長任內政績嗎?

岩山里辦公處主任周佳君表示:


守護仰德大道保護區,抗議陽明山豪宅璀璨之星建案,呼籲政府避免讓土地法拍業者,以假農舍真豪宅破壞陽明山自然保護區。



最後大家一起呼喊:

都計通盤檢討  保變住回歸保護區 /不要財團蓋豪宅  只要陽明山大自然  
柯市府守住  蔣萬安別放水/守住陽明山 蔣萬安有責任 /守住陽明山 責任在蔣萬安     
台新是6-6地主  吳欣盈要表態



新聞聯絡人:
草山生態文史聯盟     理事長   文海珍 0972-171567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專職律師 蔡雅瀅 0937-09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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