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怕公投?基隆要公投!】記者會_會後新聞稿
蠻野編輯部
2023/02/22

【中央怕公投?基隆要公投!】記者會_會後新聞稿



因台電第四天然氣接收站(四接)選址於基隆港嘴爭議多時,去年2022/06/01基隆民間由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發起「基隆護海公投」之地方性公民投票,第一階段提案人數達標後,2022/06/17送件基隆市政府,然時任基隆市長林右昌拖延兩個月後仍無法判斷該公投是否為「地方自治事項」,至2022/08/18報請行政院認定。內政部最後於2022/12/16函覆基隆市政府解釋認此公投為「非地方自治事項」。

立法委員陳椒華到場指出,過去幾年來,我們看見台灣各地在推動能源轉型過程中,因為不夠嚴謹的開發過程,帶來許多對在地環境和生態的破壞,從前年底中油的三接爭議,到如今台電的四接填海造地爭議不絕,更大大增加了台灣在推動能源轉型上的成本。公民投票是實踐直接民主的方式,當時的基隆市府與內政部此舉形同「沒收公投」,扼殺地方民眾透過公投表達守護地方生態與航港產業的聲音。

事實上,落實能源轉型與在地環境保護,從來就不是必須做極端選擇的零和遊戲,民間團體也早已提出許多四接替代方案,因此,除了呼籲新上任的內政部林右昌部長不能市長卸任就拍拍屁股離開、罔顧基隆民意,立院新的會期當中,我更會持續監督台電面對爭議、妥善研擬填海造地之外的替代方案,並且要求經濟部重新評估檢討,讓台灣的能源轉型能夠好好落實,並且同時守護各地環境。

立法委員邱臣遠表示,基隆四接填海造陸,牽涉「海洋環境保育」、「基隆港永續發展」、「程序正義」的三個問題。依台電規劃,協和接收站僅是過渡性質,只使用約20年,卻要對海洋生態環境及基隆港做永久破壞,非常令人不解。他認為前市長林右昌高升內政部長後卻直接沒收地方公投,實在非常對不起基隆市民。他呼籲台電公司應該要認真思考是否有更可行的替代方案,而不是「與民爭利、與海洋爭地」,政府更應該要比照三接,讓基隆市民公投決定是否接受在地方填海造陸興建四接。

立法委員賴香伶表示,台電應該要提出完整環境影響評估。各方對於四接案對海域生態衝擊、基隆港存續仍有諸多疑慮,台電應該要在環評中提出完整資料說明。支持透過地方公投,從法律的觀點,由以下5 點反駁內政部主張:

1.依據地方制度法19條,漁業、自然保育、環境保護、交通、觀光事業都是地方自治事項。

2.依電業法第3條第3項第1款,電業籌設、擴建及電業執照申請之核轉是地方主管事項。

3.依商港法第6條,由地方政府擬定商港區域之整體規劃及發展計畫。

4.依漁業法44、45條,漁業資源管理保育由地方主管機關負責。

5.公投提案是涉及填海造地開發基隆周邊海域,而非電廠本身之更新改建,或是天然氣接收站之興建,與三接公投案:您是否同意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遷離桃園大潭藻礁海岸及海域不同。

基隆護海公投關係的是基隆海域生態的生存,以及港口連帶各項產業可能的衝擊,應該要由基隆人自行決定四接的命運。

公投領銜提案人王醒之指出,這個公投前前後後在行政程序中惡意拖延長達半年,應該是公民投票法施行以來審議最久的案例。不但害怕人民公投,行政程序上也惡意抹煞人民權利,更擴權解釋、限縮地方自治權限,其服務於九合一大選之政治考量意圖甚明,而今又企圖在總統、立委大選前繼續阻撓民意的反映;且選後林右昌高升內政部長,竟於日前大玩文字遊戲,公開表示市長任內沒有同意四接。但王醒之於記者會上出示公文(如下圖)打臉指出,早於2020/09/24林右昌擔任市長任內基隆市政府就已經瞞著基隆人發文台電表示「原則同意開發事項」。王醒之怒指林右昌此舉從現在來看簡直就是「賣海求榮」!

王醒之說明,基隆護海公投主文短短四十八個字:「您是否同意基隆市政府應拒絕協和電廠(含其附屬設施第四天然氣接收站)於基隆市的海岸及海域填海造地?」明明白白就是地方自治事項,就是基隆市民要求基隆市政府針對填海造地Say No罷了,提案從未反對協和電廠更新改建。但從林右昌市長到林右昌部長都把公投玩弄於股掌之間,說到最後其實最害怕公投的就是他。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 蔡雅瀅表示:內政部以:「電政」為中央專屬事項;「國際商港區」之管理及區域內設施興建屬交通部權限;「海洋漁業」為中央立法事項;核四公投、藻礁公投均屬特定能源設施是否於特定地方自治團體轄區範圍內興建或運轉。認定「基隆護海公投」非屬地方自治事項。

基隆護海公投提案討論時,為符合地方性公投要件,將主文限縮在要求「基隆市政府」反對協和四接此一特定工程,於「基隆市的海岸及海域」之特定地點,採「填海造地」方式開發,並未擴及四接可否開發?協和電廠應改建為何種電廠?等較大範圍之提案。協和四接如不「填海造地」,台電可檢討廠內既有空間配置、改採海管輸氣、甚至轉型成碳排和污染更低,且有助產業發展的再生能源電廠,公投主文並未干涉。內政部以「電政」專屬中央,認定基隆護海公投非屬地方自治事項,顯不合理。

電業法第3條第3項第1款:「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辦理轄區內下列事項:一、電業籌設、擴建及電業執照申請之核轉」,基隆市政府核轉協和電廠相關執照時,理當可就其開發方式加註「拒絕填海造地」之意見,促使台電調整提出更佳方案。

商港法第6條第1項:「商港區域之整體規劃及發展計畫,由商港經營事業機構、航港局或指定機關徵詢商港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意見擬訂,並報請主管機關或層轉行政院核定」。航港局擬定基隆港商港區域之整體規劃及發展計畫時,亦應徵詢基隆市政府之意見,基隆市政府自得提出「拒絕填海造地」之意見。

況協和四接預計填海造地處,屬「基隆市水產動植物保育區」,漁業法第45條第3項:「保育區之管理,應由管轄該保育區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負責」。台電曾發函申請基隆市政府同意協和四接「填海造地」,基隆市政府曾回文表示「原則同意」,顯屬地方自治事項至明。

依地方制度法第19條,縣(市)漁業之輔導及管理、縣(市)自然保育、縣(市)工商輔導及管理、縣(市)環境保護、縣(市)交通之規劃、營運及管理、縣(市)觀光事業、其他依法律賦予之事項,均屬地方自治事項。協和四接於基隆水產動植物保育區、基隆知名景點白米甕炮台下方海域「填海造地」,對基隆市的海洋生態、漁業資源、觀光資源等傷害甚鉅,攸關基隆市地方漁業之輔導及管理、自然保育、環境保護、觀光事業發展等自治權限;造地過程需運送大量土石方,攸關基隆市地方交通規劃、營運及管理之自治權限;扼殺基隆港發展,衝擊港區關聯產業,攸關基隆市地方工商輔導及管理之自治權限。而電業法、商港法均賦予地方政府表達意見之權利,漁業法更明定保育區之管理,由地方政府負責,在在證明基隆護海公投屬地方自治事項。

社團法人基隆市野鳥學會 鄭暐理事長指出,人類福祉有賴健康的生態系統支撐,我們不能僅是大自然效益的被動受益人,受惠自然資源的服務的同時,也應尋找永續的方法配置有限自然的資本。對待無法發聲的自然環境,公投是訴諸管道之一。目前台電四接的東移版不但仍對海洋生態產生巨大衝擊,更將直接毀壞基隆市的自然海岸近四百公尺!

基隆護海公投是促進社會對話、降低藍綠對決的方式,同時也展現基隆人捍衛自然海岸零損失、守護海洋資源與生態環境的決心,尋求環境永續的自然資源利用方案。四接填海造地是萬劫不復的破壞,面對世代子孫的自然資產,中央任意割地劃餅,短視近利,如果還千方百計限制地方發聲的權利,無異於「政策霸凌」。

基隆市議員 陳冠羽表示:面對「基隆護海公投」去年基隆市政府與中央內政部有默契地互踢皮球,宛如場打不完的足球賽,從去年6/17開賽至今250天,天數足以比6次世界盃!去年111/12/16內政部回函說明,如果基隆人想保護基隆海洋、基隆港、基隆生態,必須改為「全國性公投」,依公民投票法計算,全國性公投連署人數需要29萬7,383人,幾乎相當於基隆市選舉權總人數30萬7,913人!台電至今堅持協和四接必須「填海造地」,此舉對基隆影響最大,將重創基隆港市百年發展,但中央卻以成案門檻極高的全國性公投不當壓縮地方自治權利。

陳冠羽呼籲基隆市謝國樑市長,市政交接已逐步接近100日,請市長不僅要兌現「守護海洋、維護基隆港安全」的承諾,更該盡速同意「基隆護海公投」依基隆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第8條第2項第3款規定,同意公投提案人補正提案主文及理由,再送審查,展開第二階段連署,讓基隆人發聲,共同來護海!

蠻野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