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二廠除役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書發言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
2021/09/28

 

 

一、開發單位應製表整理回顧核二廠營運階段及其他核電廠除役過程發生過的事故、異常事件等歷史資料:

    先前的發言者稱核二廠過去無任何事故云云。惟查:

  ()核二廠過去曾發生錨定螺栓斷裂、爐心側板裂開、發電機避雷器爆炸,重啟後又跳機等重大事件;今年也曾發生椅子撞擊造成反應爐停機之事件,並非未曾發生過問題,開發單位應製表整理回顧核二廠營運階段發生過的事故、異常事件等歷史資料,了解該電廠過去發生過的狀況,預防未來再發生問題。

  ()我國核一廠及其他國家核電廠除役過程發生過的事故、異常事件,亦應製表整理回顧,從中汲取經驗,預防發生類似問題。

 

二、開發單位應強化核二除役不會影響供電之社會溝通:

    先前的發言者稱擔心核二除役會缺電云云。惟查:

  ()(110)71日核二廠1號機因燃料池爆滿,已提前停機;同年月27日因椅子撞擊事件,2號機亦一度停機,雖係用電量較高的夏月,並未因兩部機組同時停機,而造成缺電。

  ()又依能源局今(110)5月公布的《108109年能源全國電力供需報告》,核二廠2號機預計在1123月停機,而該年備用容量率仍高達15.3%,其後113年至116年備用容量率更分別高達18.1%16.9%17.9%19.9%,超過備用容量率目標值15%,更遠超過前行政院長林全過去在立法院提到的下限值7.2%。可知核二除役不會導致缺電問題。

  ()核二除役評估書p6-20就能源議題記載:「當地能源由既有電力系統提供,與核二廠除役無直接關係,故不進行能源相關調查評估」,顯亦不認為核二除役會影響未來能源供應。惟既有民眾擔憂除役後電力不足問題,開發單位應多強化核二除役不會造成缺電的社會溝通。

 

三、火山、海嘯對除役之影響,應詳實評估並提出因應對策:

  環評資料稱:大屯火山雖屬活火山,但短期內不會噴發,除役計畫之設施,應不致受大屯火山群潛在可能噴發影響云云。
惟除役時程長達25年,期間非短,應審慎規劃。大屯火山既屬活火山且有研究指出其岩漿庫涵蓋核二廠正下方;除役環評自應就萬一火山爆發之影響,提出因應對策。又環評資料引用1014月《核能電廠海嘯總體檢評估報告》及同年6月《核二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因應日本福島核災事故之安全評估專案報告》,惟近年就海嘯、火山等有許多新的資料,應將新資料納入評估。

 

四、硫磺氣相關資訊應完整公開並詳實評估:

  環評資料稱:早年建廠時為防堵地質鑽探所遺留鑽孔湧出之地下水,即以水泥壓力灌漿堵塞湧水,前述地下水對電廠運轉及設備未造成任何影響云云。

  惟原能會曾函覆監察院:「依據台電公司文件指出,建廠階段曾在核島區開挖時,發現少部份鑽井地下水中混雜含有來自地層所滲出的少量硫磺溫泉水」,核二建廠時湧出的地下水既含硫磺,除役環評資料自應完整揭露資訊如:建廠完工記錄、調查報告、水溫、當年的工作日誌、施工日誌等資料;及做地熱熱源、溫度、溫泉泉脈的探測(地表探測),並提出因應對策。

  又核一除役過程,曾不慎挖破冷卻水管,核二除役應避免重蹈覆轍。建議台電調閱建廠施工圖面、管線圖等,以防止未來除役又不慎挖破管線。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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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與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