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機開發與海洋生態保育公聽會
2020年4月30日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專職律師 郭鴻儀 發言意見
我國為解決氣候變遷,空污改善,持續推動綠能產業及能源轉型,值得鼓勵。但任何開發行為都存有不同的環境負面影響,我們不希望臺灣為發展離岸風力發電,這項立意良善的綠色能源政策,卻扼殺台灣寶貴的海洋生態。
離岸風電開發,雖然已有政策及個案環評審查。但更重要的是環評後續追蹤監督,並持續檢討環評預防及減輕措施對於海洋生態保育是不是能有效發揮作用。但現階段我們發現:
無論是環評主管機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是海洋保育主管機關,都有責任和義務,在發展離岸風力發電的同時,保護台灣這個海洋國家寶貴的海洋生態環境。民間團體也希望站在能源轉型的立場,監督政府必須顧及其他環境問題的解決,沒有完美不造成環境影響的開發,但負責任的態度是減少我們所重視的環境遭到不可逆的環境破壞。
因此,我想提出幾點意見供各位先進參酌: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及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長期與國際鯨豚學者專家合作,提出具體白海豚復育計畫,相信民間團體亦能針對相關計畫及規範內容提出實質的建議,環保署及海保署可參考實證計畫內容及相關技術指引或規範草案,與相關部會,研擬更明確具體的預防減輕措施以及後續的監督方式,在目前幾乎沒有統一作法的局面,統一並提供開發單位明確的執行依據,台灣是海洋國家,更是全球海洋資源數一數二豐沛的國家,對於海洋生態復育,不僅是捍衛海洋國家的尊嚴,更是彰顯台灣在追求綠色經濟發展上,採取穩健兼顧生態保護的態度,希望環保署、海保署及經濟部能源局,向海洋致敬,共同維護我國珍貴的海洋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