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野保法告發記者會】新聞稿 20200416
中油工作船斷纜 柴山多杯孔珊瑚斷魂
不當開發 傷損珍寶 公民提告
時間:4/16(四)9:30
地點:法務部(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30號)
辦理單位: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
感謝媒體朋友對藻礁存亡持續關心,這是搶救大潭藻礁第99次記者會,我們也會繼續為台灣珍奇的地景和生態系努力。
2020年3月28日當天,因強風大浪襲擊,導致中油在觀塘之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建港及圍堤造地新建工程的工作船斷纜。事發後,中油公司在未經任何專家評估調查及判斷下,擅自利用殘餘的1條纜繩將工作船拖至沙灘上坐底停放;同年4月7日,又疑似急於湮滅證據,隨意再將工作船拖離現場,兩次違法拖行,造成撞擊區內7株珊瑚死傷不等,撞擊區外(附近)2株珊瑚岌岌可危(上揭9株中有6株珊瑚曾維中油以GPS標定並收錄於環評說明書)。中油公司明顯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環保團體依法提出告發,並要求中油立即停工,靜待調查。(記者會後告發資料送桃園地檢署)
證據連結:陳昭倫/中油三接工作船擱淺大潭藻礁G1區:藻礁與柴山多杯孔珊瑚損害調查日記(環資)https://e-info.org.tw/node/224025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陳憲政律師表示:
3月28日當天,因強風大浪襲擊,導致中油工作船斷纜。事發後,中油公司在未經任何生態專家評估調查及判斷下,擅自利用殘餘的1條纜繩將工作船拖至沙灘上坐底停放;同年4月7日,疑似急於湮滅證據,又再將工作船拖離現場。造成多株柴山多背孔珊瑚嚴重遭刮除或受損(其中多株有中油以GPS標定)。
按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應予保育,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或為其他利用。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在此限:一、族群量逾越環境容許量者。二、基於學術研究或教育目的,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者。」
中油公司未經專業評估,便宜行事,抑或躲避責任,顯係故意(或至少是未注意)造成一級保育類動物柴山多杯孔珊瑚死亡、受傷或被騷擾,顯已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同時本件案發後,中油公司曾以新聞稿方式否認犯罪。而中油公司於109年4月7日,在未經評估下,將工作船拖離現場,顯有湮滅證據之虞。因此我們也主張本案有扣押系爭工作船之必要。
我們呼籲中油公司應立即停工,靜待調查,切勿一錯再錯。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師蔡雅瀅表示:
1.民間很早就一再提醒大潭海域有保育類野生動物柴山多杯孔珊瑚棲息,珊瑚無法自由移動,海域施工一定會對其構成騷擾、虐待,甚至宰殺,呼籲三接遷址。中油不聽勸阻,果然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造成保育類珊瑚死傷,希望早日遷址,放棄後續犯罪計畫。
2.工作船斷纜3條雖然屬意外,但斷纜後要將船舶拖到哪裡?則是人為選擇。中油工作船拖行路徑原有柴山多杯孔珊瑚標記,拖行後有的被完整剷除宰殺,有的刮除部分留下鮮明傷痕,顯已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不能推拖給海象。況堅持在海象不佳,平日出航就造成船舶斷纜的地方興建天然氣接收站,除了已發生剷除50公分藻礁相當於500年積累的生態浩劫,未來亦可能衍生公安意外風險,盼三接早日遷址。
3.中油先前兩份新聞稿,4月7日完全否認對生態造成影響 ;4月9日現勘後,次日新聞稿不得已改口承認影響2,520平方公尺礁體,但仍否認破壞柴山多杯孔珊瑚 。與海洋學者陳昭倫博士實地調查的藻礁受損約5,698平方公尺,且有中油標定的柴山多杯孔珊瑚被剷除消失、珊瑚蟲骨骼破損、群體周邊殼狀珊瑚藻被刨除 等情形不符。中油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希望盡早扣押拖往台北港維修作為犯罪工具的工作船東坪8號,預防中油湮滅證據。
4.海洋生態犯罪調查不易,野保法地方主管機關桃園市政府及中央主管機關海委會對柴山多杯孔珊瑚及藻礁生態系保育,態度被動、消極。希望法務部能協助桃園地檢署偵辦中油本次犯行,並整合相關單位,建立國家海洋生態犯罪偵查機制。
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張譽尹律師表示
關於本次中油公司相關被告之犯罪,證據調查必須前往現場勘驗,柴山多杯孔珊瑚個體微小,與藻礁顏色接近,因工作船被拖離而遭到殺害的柴山多杯孔珊瑚位置,以及被傷害骨骼破損的柴山多杯孔珊瑚株,均需有專業的海洋學者協助檢方到犯罪現場勘驗、鑑定。我國專研柴山多杯孔珊瑚之學者,為數不多,律師團也會在提出告訴之後,另行具狀聲請調查證據,請檢方盡速選任鑑定人陪同到現場勘驗、保全證據。
此外,在檢方調查釐清中油本次拖離工作船之決策流程之後,律師團也不排除追加被告,務必還原犯罪真相。
最後在這一次工作船施工斷纜意外加上中油急於將在G1藻礁區坐底的工作船粗暴的拖離犯罪事件中,我們可以看見,中油根本不在乎藻礁生態系與柴山多杯孔珊瑚的保育。除了一昧的以新聞稿否認犯罪事實之外,對於他們自己在環差環現差當中的保育承諾,根本束諸高閣而無視之。另一個嚴重的問題是:環差與環現差程序,似乎均未評估大潭海岸的強勁風浪造成施工意外毀壞藻礁的風險。如今憾事已鑄,我們促請檢方與環保署,應依法積極偵查作為,該開罰就開罰,該依法補作評估或環境調查者,亦應立即依法為之。
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召集人潘忠政表示:
「桃園觀塘冬季海象不佳、潮差過大,天然氣接收站安全操作日數過短…」這句話不是我們信口開河說的,是中油公司前董事長張子源在1994年時,本來打算和東鼎合建北部天然氣接收站,但因當時中油評估上述原因候選地點不佳而拆夥。
9年後的2003年,大潭電廠天然氣供應權開標,中油打敗東鼎得標,卻仍不願和東鼎合作,寧可到140公里外的台中建接收站,為什麼?因為這裡就是台灣海峽最狹窄的地方,風到這裡就會加速,真的不適合建港建站。
現在,工作船擱淺,傷了藻礁,死了柴山多杯孔珊瑚;將來呢?是不是要出人命了?
我們想請問民進黨政府,為什麼要選操作日數不足的地點建接收站?什麼樣的重大建設可以沒有替代方案,而且一路違法蠻幹?難道是吃定了我們的司法不彰,不怕行政訴訟敗訴?你們在野的時候通通跑來大聲疾呼要藻礁永存、要把藻礁畫為自然保留區,為什麼當選後就不把藻礁放在眼裡?你們違背誠信真的是為了成就非核家園、能源轉型嗎?為什麼不信守承諾辦聽證會來釐清事實真相?
這次工作船毀藻礁、宰殺保育類珊瑚事件發生,開發單位中油公司代表都是避重就輕,企圖隱瞞事實:同時我們也發現沒有保育相關單位主動關心負責,在防疫工作成為全球模範生之際,這是多麼大的諷刺?
99次記者會不是閒閒沒事幹的人願意投入的,但是為了台灣真正的永續發展,為了守護世代子孫的資產,我們不會氣餒的,我們一定會向暗黑勢力戰到底!
記者會發言順序
葉斯桂/桃園海岸生態保育協會理事長(吹螺)
陳憲政/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
蔡雅瀅/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
張譽尹/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
潘忠政/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召集人
活動聯絡人:潘忠政 0972117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