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觀塘工業區、觀塘工業港海岸利用許可
訴願記者會】新聞稿 190424
時間:108.04.24(三)9:00
地點:行政院大門口(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1號)
主辦: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環境法律人協會、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
內政部就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即觀塘工業區、觀塘工業港開發案,前於108年2月21日召開海岸管理審議會決議:「…於3個月內將修正之海岸利用管理說明書送本部營建署,經查核無誤後,發許可函…」,並於同年3月26日做出觀塘工業區及觀塘工業港海岸利用許可處分。關心藻礁生態系保育及能源安全的居民,在義務律師的協助下,提出訴願請求撤銷該二海岸利用許可。
【五點聲明】
一、首先,對一路走來,鼓勵、支持、愛護藻礁的海內外朋友,深深表示感謝!
二、在守護藻礁的這段日子中,我們深刻的體會到只有環境好,台灣才會好。只有環境能永續,我們才能真正守護台灣!
三、對於「觀塘工業區」及「觀塘工業港」的「海岸利用許可處分」,環保團體與居民無法接受現行政府作為。
四、長久以來政府與財團熱衷不當開發,已經離環境永續越來越遠了,守護藻礁的行動已經刻不容緩。希望行政機關能夠體察民意,關注社會脈動,重視環境永續,勿忘大地母親的無私賜予。
五、藻礁生在台灣、長在台灣,但不能滅絕於台灣,未來更不該埋在沙土下;我們熱愛環境,對環境的永續與守護應該負起責任,不計一切代價,只願能夠改變上位者開發至上的態度。願藻礁永存、大潭藻礁不要說再見!
訴願代理人之一,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
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第11編第4條第2款就「填海造地」之開發,應保育自然資源,不得位於保護區及其外5公里範圍,觀塘工業區、觀塘工業港緊鄰桃園觀新藻礁生態系野生動物保護區,距離不到5公里,內政部許可海岸利用,同意填海造陸,顯然違法。
海岸管理法第1條立法目的包含「確保自然海岸零損失」、同法第7條要求「優先保護自然海岸」、「保育藻礁,維護其棲地與環境完整性」。觀塘工業港將減少5,490m之自然海岸,造成桃園市自然海岸人工化比例高達11.86%;而觀塘工業區雖宣稱「僅使用既有圍堤區,無使用自然海岸」,然依內政部整體海岸管理計畫,「部分人工海岸線向海側之地區,仍保有潮間帶或自然景觀,該海岸空間應屬自然海岸」,觀塘工業區預定地係二級保育類野生動物小燕鷗北台灣最大繁殖地,仍保有自然景觀,屬自然海岸,於該處開發仍會造成自然海岸損失。
內政部「整體海岸管理計畫」已將觀塘工業區、觀塘工業港預定地所在區位之藻礁列為潛在海岸保護標的,卻又許可海岸利用,違反海岸管理法第26條第1項第1款要求符合整體海岸管理利用計畫利用原則之規定。
訴願代理人之一,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張譽尹律師表示:
第三天然氣接收站有台北港、林口港等既有港區及浮動式天然氣接收站等可作為替代方案,於大潭設置觀塘工業區設置觀塘工業區、觀塘工業港,違反海岸管理法第26條1項第5款「最小需用原則」;於已知有保育類野生動物柴山多杯孔珊瑚之海域大規模挖填土方、設置人工構造物,必將對之構成騷擾、虐待甚至造成死亡,違反同條項第4款「對海岸生態環境衝擊採取減輕之有效措施」。
藻礁生態系至少歷經7千5百年方形成,一旦破壞,以人類有限的生命尺度,顯無法彌補或復育,不符海岸管理法第26條1項第4款「對海岸生態環境衝擊採取減輕之有效措施」、第5款「採取彌補或復育所造成生態環境損失之有效措施」。
訴願人之一,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召集人潘忠政表示:
422地球日,全國NGOs環團代表和蔡總統見面提建言。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推派【珍覺醒社】社長即北一女同學陳韋如進府,就搶救大潭藻礁一案,提出要求政府依法【啟動大潭藻礁自然地景審議】的建言,以實現蔡總統「海洋民主」國家的宣誓,讓藻礁保育、三接遷址成為宣誓「海洋民主」國家的起點!蔡政府如何保育大潭藻礁,這個由全球最知名海洋保育機構「藍色任務」所選出的東亞第一個「希望熱點」,太平洋邦交國與國際都在看!
不僅國際關注,國內近日已有多所高中生主動前來聲援藻礁議題。請中央及地方政府不要再漠視這股年輕學子的力量,它正與國際「週五罷課為未來」合流中。全國海岸的港口、工業區到處都有,藻礁只有桃園有!桃園藻礁海岸就屬大潭最健康!這個稀有的生態系,會因為第三天然氣接收站而毀了大潭,也將毀了觀新保護區!
然而,前天面見總統後,根據媒體報導和陳同學轉述,我們察覺現場回應的環保署答覆顯然文不對題,連基本訴求都沒有正面回應;我們擔心蔡總統可能沒看過我們事前提供的文案(環團統一在會面前三天彙整遞交總統府),當然也可能是幕僚資訊傳達有誤,導致搶救藻礁議題失焦、答非所問。在此特別提醒蔡總統諭令相關單位依法行政【啟動大潭藻礁自然地景審議】回應我們的建言。
新聞聯絡人:蔡雅瀅 0937099835 潘忠政 0972117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