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稿】劃設一級海岸保護區,停審觀塘開發計畫記者會
蠻野編輯部
2018/12/26

【劃設一級海岸保護區,停審觀塘開發計畫】記者會

時間:12/26(三)9:00
地點:內政部營建署前
主辦: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桃園海岸生態保育協會、桃園市野鳥學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環境法律人協會

    桃園在地聯盟、桃園海岸生態保育協會、桃園市野鳥學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等團體及在地居民,為搶救大潭藻礁生態系及小燕鷗北部最大繁殖地,已於107年12月25日具狀向內政部請願劃設一級海岸保護區,並於同年12月26日召開記者會,請求於依法劃設一級海岸保護區前,暫停審查觀塘工業區、工業港開發計畫。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

    海岸管理法第12條第2項本文:「一級海岸保護區應禁止改變其資源條件之使用」,違反時依同法第32條,有行政罰甚至刑責。環團及居民業於昨日向內政部遞狀請願要求依法劃設第一級海岸保護區,及請求劃設完成前,暫停審查審查觀塘工業區、工業港開發計畫。
    海岸管理法第12條第1項明定:「海岸地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劃設為一級海岸保護區…一、重要水產資源保育地區。二、珍貴稀有動植物重要棲地及生態廊道。三、特殊景觀資源及休憩地區。四、重要濱海陸地或水下文化資產地區。五、特殊自然地形地貌地區。六、生物多樣性資源豐富地區。七、地下水補注區。八、經依法劃設之國際級及國家級重要濕地及其他重要之海岸生態系統。九、其他依法律規定應予保護之重要地區。」
    觀塘工業區、港預定地緊鄰觀音人工魚礁禁漁區、永安人工魚礁禁漁區、永安一保護礁禁漁區等重要水產資源保育地區,符合海岸管理法第12條第1項第1款劃設標準;有一級保育類動物柴山多杯孔珊瑚、二級保育類動物小燕鷗棲、瀕危物種紅肉ㄚ髻鮫、綠蠵龜等,屬珍貴稀有動植物重要棲地及生態廊道;且生物多樣性資源豐富,符合同條項第2、6款劃設標準;全球罕見之大面積藻礁地形,具特殊景觀資源及特殊自然地形地貌,符合同條項第3、5款劃設標準;環團及居民已依文資法提報自然地景,屬重要濱海陸地或水下文化資產地區,符合同調項第4款劃設標準。

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張譽尹律師表示:

    相關環評結論僅通過2座儲槽,前次會議簡報資料逕列4座儲槽,應先釐清本案到底要興建幾座儲槽?若要興建4座,依環評法第14條,通過環評前,不得為開發行為之許可,應待另外2座儲槽亦通過環評,再續審本案;若僅欲興建2座儲槽,除應承諾未來不會再興再另外2座儲槽,並應評估斥巨資開發破壞生態敏感地區興建2座儲槽,是否具經濟效益?及能否將兩座儲槽移設在其他已開發區域,以維護自然海岸之完整性?

義務律師陳憲政表示:

    先前有關開發單位中油,對於觀塘工業區、工業港是否興建第三天然氣接收站之需求評估,主要都是依據選舉前的能源政策來預估及擬訂天然氣發電配比的需求,但本次選舉之後,全國能源政策,行政院已表示須重新檢討。而在能源政策未全部底定之前,第三天然氣接收站是否真有需要開發,尚無定論。但是大潭藻礁卻可能因為開發行為,而造成不可逆的環境破壞,與自然景觀的終局毀滅。
    我們在此呼籲,在另外2座海上儲槽環評通過之前,以及新的能源政策完全底定前,本件應暫緩審查,海審會應本於確保自然海岸零損失、防治海岸災害與環境破壞、保護與復育海岸資源、促進海岸地區之永續發展的使命,不要也不應該再為過時錯誤的能源政策背書。

桃園市野鳥學會吳豫州理事長表示:

    二級保育類小燕鷗每年5月由澳洲沿海及南太平洋飛抵台灣繁殖,其中一群多年來皆選定在觀塘預定設置儲氣槽的礫石地落腳。每年至少100隻,去年7月紀錄275隻,觀塘已是小燕鷗在北台灣最大的繁殖地。
    為保護小燕鷗珍貴繁殖地,本會請政府:
     1.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確保小燕鷗繁殖期間之安全。
     2.在小燕鷗未利用中油規劃新棲地繁殖前,不得核准在原棲地進行任何工程。

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召集人潘忠政表示:

    環團及在地居民為搶救大潭藻礁,近年陸續依文資法提報自然地景、依野動法請願要求劃設野生動物保護區,昨日並向內政部請願依海岸管理法劃設一級海岸保護區。去年6月,發現一級保育類野生動物柴山多杯孔珊瑚後,已提起行政爭訟要求廢止觀塘工業區、工業港歷次環評;先前通過的環差、環現差、因應對策,已提起訴願請求撤銷;先前通過的海岸開發許可處分,亦在撤銷訴訟中。這麼多的法律行動,都是希望能保護生態並促使天然氣接收站蓋在海象條件較佳、安全操作天數較長、有足夠腹地設置儲槽,能確保能源安全的適當地點,希望政府早日回頭,讓生態保育與能源轉型多贏。
    根據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條:應進行環境影響評估之開發行為,或政府機關(構)與公營事業機構於策定或核定涉及水域之開發、利用計畫前應先行調查所涉水域有無水下文化資產或疑似水下文化資產,如有發現,應即通報主管機關處理。在文化部文資局調查結果(108年4月~9月,見附檔一、二、三)出爐前,本海岸利用管理計畫應暫緩審議。
    另外,桃園市議會第1屆第27次臨時會議,已提案通過建請桃園市政府拒絕發放中油天然氣第三接收站之相關工程的開工許可(附檔四),希望開發單位早日撤案,不要在明知日後開發困難的狀態下,濫行發包工程造成公帑浪費。

記者會發言名單:
蔡雅瀅律師/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專職律師
張譽尹律師/環境法律人協會 理事長
陳憲政律師/義務律師
吳豫州/桃園野鳥學會理事長
潘忠政/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召集人
李碧恬/桃園在地聯盟志工(主持人)
葉斯桂/桃園海岸生態保育協會(吹螺)

新聞聯絡人: 潘忠政  0972-117081   蔡雅瀅  0937-099835

蠻野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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