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下部落安全還在受威脅 礦業法不容立委再拖延
要求原民立委承諾納入開採中礦場諮商同意 廖國棟召委立即協商定案
攸關161個位於原住民族地區既有礦場下部落安全的礦業法修正案,雖已於5月底立法院正式會期結束前審查完成,但涉及原民權益的部分條文,仍待協商定案,原民立委的態度,尤其是負責本案的召集委員,掌握協商進度的廖國棟是否積極處理,最為關鍵。由於亞泥等礦下生命財產正在受威脅的原住民族部落,原本期待修正案能在加開的臨時會期通過,眼見臨時會於最後一周時間將屆,不能再等待立委藉故拖延,橫生枝節。因此向原住民立委要求承諾完成修法納入開採中礦場補做原基法21條所要求諮商取得部落同意重點訴求,同時也當面拜會,向負責本案的召委,原民立委廖國棟要求利用會期剩餘時間,儘速積極處理定案,以搶救礦下部落。原住民立委對於該重點訴求的立場及身為本案召委的廖國棟是否立即就此協商出共識,應向殷切盼望的原住民及社會大眾交待,原團將於7月3日召開記者會加以公布。
蔡英文總統去年6月24日在頒發齊柏林導演褒揚令時提出礦業改革的承諾,其中以礦業法的革新修正為核心,迄今已屆一整年。深受嚴重傾向罔顧環境安全不當開礦,侵害當地住民權益的礦業法之害,以花蓮亞泥礦下太魯閣族部落為代表的礦下住民,莫不期待能夠早日通過作為礦業改革標竿的革新進步版礦業法。而在朝野立委的努力下,已於5月底第五會期的正式會期結束前送出經濟委員會,關心本案的團體人士以自6月11日起召開維持約一個月的臨時會,能夠通過進步版本的礦業法,告慰齊柏林導演在天之靈,還給台灣山林及其中部落一個公平正義,解除其生活環境及生命財產所受到的威脅。
目前全台202個現存礦區中,有161個位於原住民族地區,既有礦場是否明文規定需踐行原基法21條,是礦業修法成功與否的重要指標。原基法21條規範對象是「開發行為」,也就是持續進行開採行為的礦場,必須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否則必須停止該項行為。然而,現有核准持續開採中礦區,皆沒有踐行原基法規定。因此,要求開採中礦場補行原基法21條所要求諮商取得部落同意,是本次礦業修法改革成功指標中的指標。此部分目前行政部門並不支持,但包括執政黨在內立委提案支持(草案第九十四條林淑芬等委員提案修正),成為本次礦業法修正最具爭議的爭點。此時,正是原住民族立委站在原住民族立場,展現態度的時候,更有利的是,擔任經濟委員會召委,負責本案的廖國棟委員,正是身為原住民籍,若能積極處理,可以發揮關鍵作用。
亞泥花蓮礦區長期霸凌當地太魯閣族部落,已成為蔡英文總統推動原住民族轉型正義的指標性案例。就在去年蔡英文總統承諾礦業改革,礦業法展開修正之時,經濟部居然先行核准亞泥礦權展延20年,並以展延為舊權延續,非增新權,作出不必踐行原基法的行政裁量,其曲解法律的謬誤,已經監察院糾正在案。然而,行政部門悍然不顧,居然在礦業法改革中,試圖阻撓這最重要的修法訴求。若此訴求未能通過,亞泥及所有仍持續開採中的礦場,得以繼續「依法」高姿態霸凌、不尊重部落及原基法,礦下部落安全繼續受威脅。
我們要求原民立委承諾納入開採中礦場需踐行諮商同意,共同督促、配合廖國棟召委立即協商處理,就此要點獲致共識,其餘提案訴求並列不強求,避免橫生枝節再拖延,以利儘速定案通過。若能積極處理完成,下會期初期即可送院會直接或表決通過,避免受到預算審查干擾而繼續延宕,礦下部落繼續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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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單位:反亞泥還我傳統領域自救會、原住民族青年陣線、原住民族民族議會聯合行動、地球公民基金會、南澳青年聯盟、泰雅族傳統領域劃設工作隊、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原住民宣教委員會
聯絡人:賴韋利(0981081935)、歐蜜.偉浪(0966583077)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原住民宣教委員會幹事 歐蜜.偉浪 牧師
●原住民族青年陣線 總召 賴韋利
● 反亞泥 還我太魯閣族傳統領域 自救會 鄭文泉 大哥
● 地球公民基金會 花東辦專員 黃靖庭
● 原住民族民族議會聯合行動
●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教育推廣專員 李孝濂
● 立法委員 高潞。以用
● 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 拔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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