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稿】 蛤?觀塘土地買賣涉不當黨產?專家組成不公 藻礁前景暗黑
蠻野編輯部
2018/04/13

【蛤?觀塘土地買賣涉不當黨產?】
【專家組成不公    藻礁前景暗黑】

記者會新聞稿

時間:4/13(五)13:30

地點:環保署前(中華路)

 

近日民團發現中油公司向中華開發公司併購東鼎觀塘一案,應屬不當黨產交易,民團於記者會提出事實質疑,要求相關單位應先將違法部分處理妥當,再進行環評程序。

此外為了因應專案小組會議要求而成立的「專家會議」,8名成員中,只有兩名是由民間團體推薦,其餘6位皆為開發單位或親開發單位所推薦;尤其是拿了中油300萬諮詢費的門神雖然受到推薦,但卻一副理所當然姿態,不知避嫌,而審核的環保署也睜一眼閉一眼。近日民團發現不同專家對藻礁的認知與保育竟然南轅北轍;且注意到專家中又有疑似拿中油委託經費的學者;研判專家會議的資料將對專案小組委員產生不良影響的判斷,決定藉專家會議延會前召開記者會,向社會大眾報告我們的疑慮,希望攸關全球最獨特的藻礁地景及其生態系,在社會輿論壓力下,不會成為粗糙行政疏失下的祭品。

今日記者會,民團首先針對【中油併購東鼎】一案質疑,強調應停止所有審查,先追究中油收購之合法性。

前中油公司陳金德董事長期間收購國民黨黨產中美和,及國民黨黨產中華開發公司的東鼎公司,環團要求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應先釐清是否不法。

根據報導,當年東鼎股東有中華開發,而東鼎陳由豪股權賣給中華開發10億(見後方附檔一);劉泰英也作過東鼎董事長,即使中華開發轉手,但是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應處理追討,並請檢調調查中油公司是否為國民黨解套。

環團表示,依照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 8 條,政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應於本條例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向本會申報下列財產:

一、政黨或附隨組織自中華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起至本條例公布日止所取得及其交付、移轉或登記於受託管理人之現有財產。

環團要求檢調務必調查中華開發及中美和等國民黨黨產是否涉嫌違法脫手給中油。

依照土地法14條第一項第一款,海岸一定限度內之土地,不得淪為私有。由於東鼎公司通過觀塘海岸開發環評,但是因為土地尚未開發,所以,觀塘海岸並非屬東鼎公司所有,當然也不屬於中華開發,所以中華開發當然不能出售海岸給中油公司。

目前,因為不當黨產問題爭議,環保署應先釐清中油公司是否可收購中華開發公司的開發權利,經濟部更不能同意觀塘工業港的開發,故環保署更不能依照環評法16條之1進行觀塘工業港的環境現況差異分析(環現差)。換言之,應停止所有審查,先追究中油收購之合法性。


耘林藝術人文生態關懷協會 林富源理事長強調:

中油是獨佔台灣油氣地盤的國營企業,由以前與東鼎公司爭觀塘工業港時就明講過南氣可以北送了,89年當時的技術已可作到,為何現在又花數十億替中華開發擦屁股?

為何我又說中華開發?各位媒體朋友,這是一條鎖鏈,因為東鼎是台灣東帝士那個經濟逃犯陳由豪的公司,澇跑前將最大股份賣給中華開發,而後觀塘工業港擁有最大股東就是"中華開發",為何現在觀塘這個案都沒提「中華開發」這單位?

中華開發工銀105/11/18處理了東鼎股權,難道這不是與黨產有關嗎?所以嚴重質疑黨產處理委員會沒有調查本案!依照歷史,整個脈絡都是與黨產有關。 為何在陳金德上台後中油急於買下東鼎,也就是替中華開發工銀處理股權?

本案若如此被草率迴避,那不當黨產處理就是玩假球,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可以說是搓圓仔湯委員會吧!(東鼎的政商糾結請看附件二的相關連結

 

針對這次的專家會議延會,以下是各學者、律師等的立論:

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陳昭倫研究員表示:

從3月23日藻礁生態專家會議中專家推薦程序的瑕痴與專家們所提供的意見南轅北轍,都顯示我們對於這種生長於沙灘和潮下帶由殼狀珊瑚藻所建構的藻礁生態系的了解太少了。也因為未曾仔細研究過,卻藉由其他生態系的經驗,以「想當然爾」的方式,說出許多都還未被科學檢驗的說法。例如,根據與會專家的說法,桃園大潭藻礁是退化的生態系,而中油與林幸助從去年5月 26日也一直延伸這樣的說法,強調台灣藻礁到處都有,尤其以台灣東北角最好,桃園藻礁生態不好,生物多樣性不高,可以犧牲去蓋接收站、去蓋港,難道真的是這樣嗎?

過去ㄧ年來我們初步研究所獲得的資料卻不支持這樣的說法,而更多更詳細真對大潭藻礁的科學調查,農委會林務局才剛要開始,難道政府就不能等到這個研究計畫完成之後,再來定奪嗎?ㄧ定要在2025非核家園神主牌前,活祭台灣西北海岸最為珍貴的生態系嗎?


東海大學生命科學系特聘教授林惠真表示:

作為科學研究者,最忌諱自以為專業,以為自己的研究方法可以一通百通,在大自然面前,做研究要能經得起被檢驗、假說被推翻。

針對「生態不好」,除了物種調查難道沒有別招嗎?當然有,從去年7月到9月,共11個出差天、5個捕捉夜,每次9個蝦籠捕捉就能捕捉三種裸胸鯙共11隻,體長都在40-70公分之間;而且標定法標是所捕魚隻,都沒有重覆被捕捉。依據潮池面積換算,退潮裸露區的潮池保守估計至少1200隻體型超過50公分的裸胸鯙。這種位居頂級消費者的裸胸鯙數量都如此驚人,應該直接推翻「生態不好」的假說吧?我這些資料都已經在今年2018年動物行為暨生態學研討會報告過了,所有測量資料也在會議上公開了,請提出質問的專家自行參閱。

生態調查公司只有一個助理大白天自己一人在藻礁花一天做的調查的結果,就是整份報告書的依據,沒有搞清楚生物的特性,中油顧問還好意思在聲明稿中特別“澄清”是白天進行的調查。這樣的澄清就沒有事了嗎?藻礁是不是就這樣斷送在這樣的食古不化、只會拿著書本的“專家” 手中了?

呼籲這些專家們要秉持野生動物保育法的專業與良知,做出專業的建議,因為全國生態學者與學生都在看。

 

東海大學生命科學系副教授劉少倫表示:

台灣的藻礁並非到處都是,與珊瑚礁最大的不同,藻礁中碳酸鈣累積是因殼狀珊瑚藻進行光合作用的產物。因此,藻礁可說是一個能產生氧氣並進行碳吸存的生態系。根據國際上最新的研究,已認為殼狀珊瑚藻生態系是能與海草跟紅樹林同等價值的藍碳生態系,並可每年在全世界的淺海水域中固定約一億六千萬公噸的碳。台灣人追求綠色能源的目的是為了達到非核減碳,但卻將一個能夠減碳的珍貴藻礁生態系開腸破肚,我想這並不是一個能為台灣未來的環境著想的政府應有的作為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

上次專家會議,中油董事長戴謙面對資料不足的質疑,表示:「資料足了就得諾貝爾獎」。第三天然氣接收站不是學術研究,不必追求得諾貝爾獎,但不得違法,是對國營企業最低限度的要求。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禁止騷擾、虐待、獵捕或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若違反將有刑責,且第三天然氣接收站係開發行為,並非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例外排除的學術研究或教育。如果沒有釐清大潭海域中保育類野生動物柴山多杯孔珊瑚的完整分布情形,根本無從判斷所謂「迴避替代方案」是否真能避免活埋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況在該處水域大規模開發,必然會對已知的柴山多杯孔珊瑚造成騷擾、虐待,民間也一定會監督究責。盼中油早日另覓其他場址替代方案,勿繼續在原地打轉蹉跎。

 

義務律師陳憲政表示:

有關前次專家會議,農委會所推薦的專家學者,居然是曾經辭退本件開發案環評委員的林幸助,猶記媒體曾在去年大篇幅報導台灣濕地學會間接收受來自中油300萬元的諮詢費,委託計畫名為「中油公司興建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的潛在生態衝擊與緩解策略」,計畫主持人即是時任學會理事長的林幸助,因而有護航開發派、球員兼裁判之嫌。為此環保署署長李應元更在受質詢時,宣稱未來將不會再聘請林幸助擔任環評委員。

其實,早在去年林幸助辭退本案環評委員後,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即曾在臉書上公開發言,認為決定迴避與否的通則,主要是以參與審查的委員、外部專家與開發單位或開發案有無利害關係來決定,如果有,是一定要迴避等語。但是上次舉行專家會議當天,我們即已強烈質疑林幸助之公正性,然而環保署給我們的答案是,專家會議只是提供專業意見,沒有准駁的權限,所以不用迴避。如此豈非前後矛盾。

事實上環保署召開的專家會議,其目的是希望環評爭議能在專家會議中加以釐清,以供不見得是該爭議專業領域的環評委員,能據此做出結論。換言之,專家會議的成員雖然不是環評委員,但是可以提供專業意見,給環評委員作准駁決定前的參考,可見其關鍵性。縱使專家會議所聘請的專家不具法定職務權限而無庸迴避,然而林幸助與開發單位間的曖昧關係,仍令人難以信服,而球員兼裁判的質疑,更無法杜絕。因此環保署本於程序正義,更應堅守利益迴避原則,立即辭退這樣的爭議人選。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 粘麗玉主任表示:由藻礁見證台灣學者學術倫理合格嗎?

老師長輩會要求學生上道德教育課程,而在某領域佔有學術地位者,要不要也上上學術倫理課程?「我不知道」!但是教人的林幸助教授,曾經因為與中油有某種關係,卻可以繼續坐在專家位子上,寧願拿濕地學會信譽,而讓中油走錯路,損害了台灣特殊物種難道不是損害了台灣的觀光利益嗎?

我要呼籲,難得的千年之約在今世我們遇見了,難道還有為了一個南氣可以北送的天然氣接收站而踐踏藻礁嗎?

許多報告說:漂砂行為雖然會暫時掩蓋礁體,但是隨著潮間帶漂沙的移動,礁體仍會露出而重現生機。所以少一點人為操作,就能多救幾分藻礁生態。

我們要求不愛藻礁,無研究柴山多杯孔珊瑚的專家速速退散,別打著濕地之名,而迫害不會講話的珊瑚。

 

新聞聯絡人: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召集人   潘忠政  0972-117081

 

附錄一:

四千億的東鼎觀塘大夢從陳由豪到劉泰英都白忙一場(今周刊) 2003/11/20

歷經三年多的政治洗禮,東鼎用一份計畫書換得四千億元商機的紙上富貴,終是過眼雲煙。剩下的,除了調查中未結案的一堆官司外,就是尚待收拾的觀塘開發案爛攤子。

喧騰多年的東鼎觀塘開發案,在大潭電廠天然氣採購案由中油得標、中油的台中港天然氣儲槽工程定案招標後,終於告一段落。東鼎公司的主要股東日本三菱集團,也因此傳出「不玩了」,要退出東鼎的說法。

東鼎觀塘案的開發主體,是在桃園縣觀音鄉外海填海造陸,開發一個總面積約六百公頃的工業區,箇中精華在於因工業區需求「附屬」的觀塘工業專用港,因而形成兩家公司:東鼎液化瓦斯興業公司(東鼎主要股東為三菱集團、中華開發、統一集團),以及東鼎百分之百轉投資的觀塘工業專用港公司。

 

採購招標條件無理──國際廠商望而卻步

 

實際上,「附屬」的觀塘工業專用港,自始至終喧賓奪主。原因是此一開發案始終連繫著台電的大潭電廠開發案,大潭電廠的政策一有風吹草動,東鼎觀塘案就隨之變動。

觀塘工業專用港是一座天然氣接收站,設置目的是為了爭取台電大潭電廠天然氣的供應權。很顯然的,這與當初觀塘工業區、工業專用港申設的初衷,完全不符,因此東鼎公司面對這種質疑,一貫採取否認態度,宣稱「無論大潭電廠是否興建,觀塘開發案都會持續」。

在大潭電廠天然氣採購案中,東鼎曾經一度穩居優勢;當時台電要求供氣商必須具有台灣本島北部的天然氣接收站,同時經濟部也決議中油公司不得參與投標;這樣的條件下,預定開發地點緊貼著大潭電廠的東鼎,自然占盡地利之便。

天然氣業界人士指出,定案時間比大潭案晚了許多的深圳天然氣採購案,總共有十四家國際知名的天然氣供氣商參與投標,但大潭天然氣採購案幾次招標,卻都只有東鼎獨家投標,後來才多出一家毫無競爭力的聯合資能。由此可見,當時台電訂定的招標規範相當不合理,「國際上從來沒有賣天然氣要附設天然氣接收站的慣例」。

 

中油放棄收購──東鼎血本無歸

所幸台電內部的有識之士,在當時東鼎董事長劉泰英如日中天的聲勢下,仍然技術阻撓,以投標廠商家數不足為由三度流標;實際上,根據採購法規定,第二次招標如投標廠商家數不足,決標並不違法。大潭天然氣採購案因而延宕到經濟部政策改弦易轍,准許中油公司投標,並且將北部天然氣接收站的定義擴大解釋為包括台中港,才在今年七月四日順利決標。

然而,即使大潭天然氣採購案決標後,東鼎仍然試圖作垂死掙扎。那時主導東鼎的中華開發已由劉泰英交到胡定吾手中,東鼎的董事長改由中華開發副總陳瑞勳擔任。有段時間傳聞東鼎結合若干綠色力量,運作中油公司買下東鼎,以取得觀塘港開發權,使東鼎不致血本無歸。

在中油定案由台中港接收天然氣、並且在十月公開招標台中港天然氣儲槽工程後,中油買東鼎之說,不攻自破。據了解,中油買東鼎的交易不成,主要是東鼎要價過高,中油只願意買下設置天然氣接收站的觀塘港,而東鼎則想把整個六百公頃的工業區賣給中油。

事實上,中油內部始終有一種主張,即現有延伸到苗栗通宵的海底管線,只要再加長三十四公里就可抵大潭,不必大費周張再蓋新的接收站。甚至由既有的南部永安天然氣接收站或新建的台中港天然氣接收站接收,只要台電沒意見,都不成問題。此一考量,可能也是中油放棄收購東鼎的原因之一。

 

政策圖利──恐涉高層集體運作

南柯一夢的東鼎觀塘案,最早由東帝士陳由豪發想。當時只花了三、四千萬元的經費作環境調查和評估,再加上八千萬元的政治捐獻,東鼎就取得了工業區及專用港的開發權,並且還列為國家重大建設,這幾乎可說是國民黨執政時間的歷史產物。

後來在地方縣議員、立委的施壓下,東鼎拖了若干年才支付了承購國有防風林購地款以及漁業權補償金,總額近十億元。地方施壓,目的是為了迫使東鼎非把觀塘案搞下去,以利地方繁榮,阻絕東鼎打帶跑的投機做法,此舉也確實成功迫使觀塘案兩年前破土開工,但進度始終隨著採購案未定案而牛步化。

後來因為東帝士發生財務困難,陳由豪把擁有觀塘案開發權的東鼎公司,賣給中華開發,狠狠賺了近十億元。不過,在當時東鼎穩占優勢的情況下,中華開發也是撿了大便宜;以劉泰英當時的聲勢,也確實比較容易實現陳由豪的夢想。

舉例來說,承購國有防風林,每平方公尺單價只有四四○元,比鄰近的所有國有土地承購都便宜。本案的國有財產局承辦也因而被檢察官約談後交保,國有財產局的官員辯稱,「東鼎開發案是國家重大建設,國有財產局必須配合。」

這種說法正透露觀塘案「大盜竊國」的本質,政策圖利東鼎,恐怕非得有高層的集體運作,才能使國有財產局、經濟部、台電,以及同意設港的交通部、同意撤除海防的國防部等單位全面配合。難怪連涉及國安密帳的國安局退休會計人員徐炳強,也轉到東鼎公司擔任稽核室協理。

歷經政黨輪替後的三年多洗禮,東鼎用一份計畫書換得四千億元商機的紙上富貴榮華,終是過眼雲煙。剩下來除了調查中未結案的一堆官司外,就是尚待收拾的觀塘開發案爛攤子。

 

 

附錄二:

東鼎相關新聞  桃園在地聯盟整理

19981111 東帝士觀塘工業區開發計畫,前景難卜(中時) http://ago.gcaa.org.tw/env_news/199811/87111104.htm(美孚能源集團美孚天然氣公司,計畫在桃園外海設置海上平台式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形成與東帝士集團相抗衡之局 。)

19990730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第七十三次會議紀錄桃園縣觀音鄉「觀塘工業區開發計畫」變更申請案 http://www.cpami.gov.tw/english//filesys/file/chinese/committee/apc/apc73.pdf

20000802 大潭電廠天然氣 東鼎抨擊台電訂下中油條款(中油表示,目前正在評估,未來如果標得大潭接收站後,是否由永安牽管線至大潭電廠。中油說,就算中油牽管線至大潭,也不是過渡性質。以管線的投資約需二百億元估算,如果只為了三年的過渡期,根本就不划算。以觀塘港的海相而言,LNG儲槽船可以進港的天數約一七九天,換句話說,在剩下約一八○天,仍需南氣北送,這個問題,根本不是東鼎可以解決的,因此牽管線將有其必要性。) http://forums.chinatimes.com/report/scandals/Summary/htm/89080201.htm

20010529 觀塘工業區開工 總投資近千億 http://old.ltn.com.tw/2001/new/may/29/today-c3.htm (劉泰英:直接或間接提供兩萬五千個工作機會,和地方共創雙贏的經驗。)

20030414大潭電廠「燒錢」5000億 後果誰擔(自由)http://old.ltn.com.tw/2003/new/apr/14/today-e4.htm

20030705搶標落空東鼎面臨解散 http://forums.chinatimes.com/report/scandals/Summary/htm/92070501.htm (其中,曾最被看好,且已投入五十億元資金在觀塘工業區興建天然氣接收站的東鼎液化瓦斯興業公司…)

20030822 開發觀塘東鼎爆官商勾結 (中時) http://forums.chinatimes.com/report/scandals/Justice/htm/92082203.htm(檢調形容,東鼎弊案,是一起典型掏空公共資產、圖利私人的重大弊端,其資金流向、案情複雜程度,並不下於新瑞都弊案。)

20030822 東鼎垮了 扁政府只好頂著 (中時) http://forums.chinatimes.com/report/scandals/Comments/htm/92082201.htm(台塑對接手觀塘工業港的興趣不大,政府又把腦筋打在得標大潭電廠的中油身上,要中油放棄在台中港天然氣接收站,改與東鼎合作,接收現成的觀塘工業港。不過,由因為東鼎的價碼太硬,中油還在考慮中。)

20030822東鼎政治獻金朝野各黨派都有 (中時) http://forums.chinatimes.com/report/scandals/Justice/htm/92082202.htm( 據了解,辦案人員查出,東鼎的政治獻金流向分屬國民黨、民進黨、台聯黨、建國黨的政治人物,和相關基金會、台綜院、國民黨「財團法人民生建設基金會」,並分別有數千萬元流入二千年總統大選不同陣營的競選總部。

據指出,東鼎公司表示,政治獻金均屬合法,且均有單據可查。但辦案人員懷疑,東鼎政治獻金支付朝野各黨派,意圖「押寶」以順利取得觀塘工業區開發案的動作,相當明顯。

檢調發現,東鼎八十五年底申請成立時,資本額五千萬元,連續多年無營業收入,八十九年增資為廿六億五千萬元,該年度營業費用支出八千九百餘萬元。

其中最大兩筆開支,分別是自由捐贈五千五百六十二萬五千元,及交際費一千二百餘萬元。

依東鼎提報給證期會的財務報告,五千五百多萬元「自由捐贈」款項,內容明示是為「順利推動桃園觀塘工業區開發,捐贈各政黨及候選人之競選經費」。)

20030824 接手觀塘港 中油無意屈從 http://old.ltn.com.tw/2003/new/aug/24/today-e4.htm(此外,東鼎在開發過程中,被質疑有諸多適法性問題,且在過程中又傳出政治獻金疑雲,雖然東鼎均對外一一澄清,但中油談判團隊仍對東鼎公司的「單純性」存有疑慮。一位主管說:「我們弄不清楚東鼎到底有多少開不出收據的成本,除此之外,東鼎與地方政治勢力的關係如何、與顧問公司權利義務為何,至今仍難釐清。」)

20030828 東鼎觀塘案老題新炒為那樁? http://www.businesstoday.com.tw/article-content-80392-126668

20031120 四千億的東鼎觀塘大夢從陳由豪到劉泰英都白忙一場 http://www.businesstoday.com.tw/article-content-80392-126614

20031128  相中觀塘 王永慶:只作工業港太可惜 http://news.twhg.com.tw/trend_content.php?ojb=1687

20040205 張景森疑陳因觀塘案挾怨報復 中國時報http://forums.chinatimes.com/report/scandals/Focus/htm/93020503.htm

張景森打破沈默 要告陳由豪(大紀元)http://www.epochtimes.com/b5/4/2/5/n460725.htm

20040315 陳由豪﹕張清芳介入威脅東鼎觀塘的開發案http://www.epochtimes.com/b5/4/3/15/n485512.htm

20040414大潭電廠案 陳由豪三億行賄 白手套洩底http://www.epochtimes.com/b5/4/4/14/n509107.htm

20040728 東鼎投資案已到解密時刻(自由) http://old.ltn.com.tw/2004/new/jul/28/today-fo6.htm(在八十三年張子源擔任董事長時,一度擬與東鼎合建北部天然氣接收站,但因當時中油評估候選地點桃園觀塘冬季海象不佳、潮差過大,天然氣接收站安全操作日數過短而拆夥。)

20050202 東鼎台塑 擬攜手開發觀塘工業區 (必富網,有許多股票相關連結)http://www.berich.com.tw/DP/Cmpinfo/Special_news.asp?no=48991

20050909觀塘弊案 掏空東鼎部分偵結陳由豪劉泰英吞4.6億被起訴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50909/2038306/

20091009  立委吳志揚與18位立委聯署提案,建請行政院不宜廢止觀塘工業專用港,而改由經濟部主導策劃,地方政府配合執行,接續觀塘港之開發或將開發權收回並保留有意願之開發單位接手,請公決案。(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

20110924  推動桃煉廠遷廠 縣府屬意觀塘工業區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526429

20140829 中油出線 將興建天然氣第3接收站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829/395243.htm

20140830第三天然氣接收站 中油出線 經濟部附帶條件 台電可自行購氣(自由)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09005(內文:杜紫軍強調,委員會最終通過選擇中油,主要是考量中油可確保供氣穩定,若第三接收站無法操作,中油還能從永安、台中兩座接收站調度。)

20150629 第三座LNG接收站 落腳觀塘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629000072-260202(內文:中油明(105)年將編列22億預算向東鼎併購工業區土地及工業港,此項投資計畫行政院近期內拍板。經濟部推估,2030年時,在台電增加機組情況下,台電LNG最大使用量將擴增至1,400萬噸,須再新增600萬噸天然氣供應量。)

20151201債留兩岸!細看陳由豪五大案 http://news.knowing.asia/news/01a90f93-ec7b-458b-bc97-4e7f69297b48

20160113 通緝期滿!陳由豪5月返台 刑責解套 http://www.nextmag.com.tw/breaking-news/news/20160113/33166000

20160225新舊政權交替前 中油溢價急買東鼎液化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224/801774/

20160225 [神州股票資訊]新舊政權交替前 中油溢價急買東鼎液化http://realblog.zkiz.com/greatsoup38/186761

20160316中油第3座天然氣接收站 估2023年營運 http://ppt.cc/krsfH

20160317第三座天然氣接收站 中油偷吃步? https://video.udn.com/news/452352 (聯合)

20161121 中油為了天然氣接收站併東鼎,綠委質疑圖利前經濟部長(風傳媒)http://www.storm.mg/article/192241

 

附錄:記者會發言順序

潘忠政/主持人

林富源/耘林藝術人文生態關懷協會理事長

陳昭倫/中研院生多中心研究員

林惠真/東海大學生科系特聘教授

蔡雅瀅/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

陳憲政/義務律師

粘麗玉/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

記者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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