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遠雄違法又違約,柯P何時才解約?】
發稿時間:2018年4月11日 下午13:20 發稿地點 : 臺北市議會仁愛路大門口
發稿單位:松菸護樹志工團、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台灣護樹團體聯盟、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今(11日)下午兩點,柯文哲市長至議會進行第二場施政報告,長期關心大巨蛋開發案的公民團體,前往議會大門口「堵柯P」,高舉「柯市長,大巨蛋為什麼不解約?」的標語,痛批柯市府一年多來讓遠雄變相復工、大巨蛋即將封頂,要求柯市長說清楚、講明白,遠雄「都審撤案違反2016年暫不解約承諾事項」、「仲裁展延工期已過期五個半月」都是違約行為,柯市府到底何時才要跟遠雄解約?
防災審查涉弊遭起訴、遠雄違約又違法,柯市府應自行撤照、終止契約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105年5月,北市府就大巨蛋曾發布新聞稿稱:若未限期改善將採斷然措施發函「解約」;同年6月北市府以「違反建築法第58條、工程品質重大違失」及「未於履約期限內完成興建並取得使照」等違約事由,發函限期3個月內改善,預告將「終止契約」,並拍攝影片說明及呼籲市民支持;同年9月8日卻反悔同意「暫不終約」;同年月20日面對議員質詢大巨蛋若拖延工期如何處理?柯市長霸氣回應:「就把它(大巨蛋)拆掉。」 ,然大巨蛋展延期限至106年10月25日止,轉眼再度逾期5個多月,仍未見解除或終止契約,更遑論拆除。
大巨蛋79處主要構造未按圖施工,違反建築法第58條,遭勒令停工,並經法院判決確認未按圖施工。而遠雄公司日前撤回都審變更設計案,似無意改善未按圖施工的違法問題,市府應評估「以可歸責遠雄之事由終止契約」。
另都發局日前就大巨蛋未設置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區劃,且觀眾席位於地下7公尺以下,認為違反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97、127條。遠雄則以檢討技術規則,等於質疑當時建照適法性回應。然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都發局既然發現當初核發的建照適法性有問題,且涉及公共安全,自得依職權主動撤銷建照。
況去年10月,北檢就大巨蛋案起訴台建中心前執行長及部分審查委員涉嫌圖利、偽造文書時,曾指出相關犯行影響建照核發之正確性 。若北市府有心積極處理,大可自行撤銷以不法手段取得之建照,而非建議遠雄將大巨蛋案送交台建中心,尋求免適用建築技術規則的可能性。
解約才是終結大巨蛋亂象的特效藥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召集人游藝表示,柯市長上任之初,透過廉政委員會調查與大巨蛋安檢,真實揭露大巨蛋諸多爭議,也證實公民團體長期以來的質疑與呼籲均屬事實,但非常可惜的是,柯市長追求公平正義的意志不夠堅定,被遠雄與舊官僚牽著鼻子走,該解約時不解約,反倒讓遠雄變相復工趕進度,大巨蛋也在市府的放行下即將封頂。
游藝表示,大巨蛋BOT契約割地賠款、喪權辱國已是舉國皆知的事情,柯市長上任三年多來,完全無法解決監察院糾正的39項缺失,遠雄也吃定柯市府不敢有所作為,連都審都敢撤案違反2016年9月7日的承諾書。
游藝表示,遠雄「不按圖施工違反建築法」、「工程嚴重延宕」,違法又違約,大巨蛋防災審查涉嫌圖利與偽造文書的弊案也遭起訴,現在是柯市長終結大巨蛋這個黑心弊案的最後機會,應立即以「可歸責遠雄之事由」終止契約,若柯市長繼續執迷不悟,選擇繼續「與遠雄共舞」,我們公民團體絕不善罷干休抗爭到底,全力追究柯市長隨馬郝腳步出賣人民的惡行。
游藝表示,再次呼籲台北市議會在新的會期,能站在追求公平正義的立場,督促柯市府應徹底終結大巨蛋弊案。
●柯市長接下本會蔡雅瀅專職律師所遞上之陳情書
●民間團體質問柯市府,何時才要解越大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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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菸公園催生聯盟 游 藝 0933-205-638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蔡雅瀅律師 (02)2382-57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