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單) 「內政部海審會」審議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桃園觀塘工業區海岸利用管理說明書(第一階段開發計畫_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專職律師 蔡雅瀅
2017/10/11

內政部海岸管理審議會審議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桃園觀塘工業區海岸利用管理說明書(第一階段開發計畫_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

106年10月3日會議發言單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蔡雅瀅律師

( 本會蔡雅瀅律師於「內政部海岸管理審議會」中發言 )

一、中油代表提到為避免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擬將柴山多杯孔珊瑚「移植」到觀新藻礁野生動物保護區。但《野生動物保育法》不只禁止「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也禁止「騷擾、虐待」保育類野生動物,以「移植」方式騷擾、虐待保育類珊瑚仍可能觸法,且過去陸地上許多移樹案例都造成樹木死亡,珊瑚移植亦可能死亡。

 

二、中油代表提到,生態補償只針對「殼狀珊瑚藻」,而非「礁體」。但生態保育觀念從早期的「物種保育」,逐漸轉為「棲地保育」。大潭藻礁經歷七千多年緩慢成長,才成為眾多生物棲息的多孔隙環境,人類有限的生命尺度根本無法復育。2007年中油公司海底管線穿越破壞桃園藻礁,歷經十年,對礁體造成的傷害仍無法回復。希望重新選址,不要再傷害藻礁海岸。

 

三、中興大學環工系莊秉潔教授曾分析風速,指出觀塘港比台北港或林口不可進港之時間多了一倍以上;水深過淺,無法降低天然氣成本[1];台電代表在觀塘工業港環現況會議中,指出建港可能縮短大潭電廠壽命,甚至恐怕5至10年就不能發電[2]。第三天然氣接受站既然是攸關國家能源安全的開發案,為何不選擇條件較佳的場址?希望另覓可用時間長、水深夠、不會影響既有電廠、又無保育爭議的其他地點開發。

 

四、中油公司稱替代方案須辦環評等,需時10年以上。然而環保署詹副署長曾指出:台北港以前做過環評,有一些基礎調查及後續監測數據。觀塘港涉及生態敏感點藻礁、珊瑚,須填海造地,影響層面廣,啟動台北港作替代方案,這樣說不定會走得比較順、比較快[3]。希望中油好好考慮其他替代方案。

 

五、海岸管理法第1條:「為維繫自然系統、確保自然海岸零損失、因應氣候變遷、防治海岸災害與環境破壞、保護與復育海岸資源、推動海岸整合管理,並促進海岸地區之永續發展,特制定本法」、同法第7條:「海岸地區之規劃管理原則如下:一、優先保護自然海岸,並維繫海岸之自然動態平衡。二、保護海岸自然與文化資產,保全海岸景觀與視域,並規劃功能調和之土地使用。三、保育珊瑚礁、藻礁、海草床、河口、潟湖、沙洲、沙丘、沙灘、泥灘、崖岸、岬頭、紅樹林、海岸林等及其他敏感地區,維護其棲地與環境完整性,並規範人為活動,以兼顧生態保育及維護海岸地形。…」。大潭藻礁海岸屬自然海岸,且有藻礁和保育類珊瑚,依海岸管理法應「確保自然海岸零損失」,「保育藻礁、珊瑚礁,維護其棲地與環境完整性」。大潭藻礁保育有許多國人關注,104年2月4日公告施行的《海岸管理法》能否真的保護海岸?大家都在看。

 



[1] 莊秉潔,觀塘是北部接收站最不安全場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703/1152915/

[2] 中油天然氣接收站遭台電「吐槽」 不改設計只能供電10年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605/1133446/

[3] 2017年9月20日 大紀元「台北港替代觀塘港 詹順貴:樂觀其成」報導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專職律師 蔡雅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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