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審查前瞻建設特別預算,立法院已「開打」多日,在執政黨擁有穩定的國會多數,可預期態勢已定;武鬥無效、不如文鬥:動腦鬥智來看待處理「前瞻建設」,才是正辦。
「知情權」是民眾的權利,在法律沒有禁止之下,政府有提供「詳情」的義務;避免「前瞻基礎建設」再落入分贓、貪污、蚊子設施、債留子孫的宿命,國發會第一步應速建置「前瞻基礎建設之資料開放、資訊公開暨公民參與網」供各界參與及檢視,並開放傾聽民眾的聲音,其內容至少包括:
(1). 統籌「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八大建設之政府資料開放,供各界檢視花錢的公益性、必要性;公開各類書件,包括可行性評估、機會成本及經濟效益分析、招標文件、契約等等;公開各種會議資訊、紀錄及決議(可參考網站 http://eiadoc.epa.gov.tw/eiaweb/main.aspx ; http://civil.gov.taipei/)。
(2). 匯整並公佈:執行前瞻八項基礎建設各中央地方機關之預算、現況及進度等等。
(3). 尋求、聽取各界就「綠能建設、數位建設、水環境建設、軌道建設及城鄉建設、少子化、食品安全及人才培育」各建設,應揭露的資料資訊,滿足民眾的「知情權」。
錢是中立的,卻因人的行為,讓錢成了萬惡淵藪,這是不帶價值判斷的客觀觀察;而提供及時、完整的資訊,公開透明,讓陽光灑進來,是真心讓民眾參與監督「前瞻建設」的第一步,唯此,可以減少綁樁的疑慮、避免重蹈歷史錯誤、提升人民對政府的信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