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柯市長,黑心弊蛋快解約 ! 劉銘龍局長,弊蛋環評別放水 ! 】
發稿時間:2016年12月8日 上午9:30
發稿地點:台北市政府大門口
發稿團體:
松菸護樹志工團、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台灣護樹團體聯盟、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攝影:Kuohsun Shih)
遠雄因逾期完工與違反建築法違約,柯市府原本信誓旦旦今年6月7日沒完成改善就終止契約,卻沒想到柯市府竟在遠雄未通過台建中心防火避難審查、未進入環評、都審變更程序,所有違約事項都沒有改善的情況下,僅憑遠雄一張「空頭支票」的同意書,就選擇暫不終止契約,至今已滿三個月。
今(8日)上午,長期推動「終結大巨蛋BOT契約、重建松菸森林公園」的公民團體,再度前往北市府大門口召開記者會,呼籲柯市府應「立即解除或終止大巨蛋BOT契約」,別再與遠雄「藕斷絲連」!
柯市長,大巨蛋為什麼還不解約?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召集人游藝表示,大巨蛋案10年歷經三屆市長,馬英九綁標圖利遠雄,郝龍斌包庇護航強行讓遠雄動工還不按圖施工,本以為終於等到標榜「白色力量」「改變成真」的柯市府上台,由廉政委員會證實大巨蛋確實是個圖利遠雄的弊案,也抓出遠雄不按圖施工違法又違約,卻沒想到當終止契約的契機降臨,柯市府卻學著郝龍斌繼續放水,在遠雄未通過台建中心防火避難審查、未進入環評、都審變更程序,所有違約事項都沒有改善的情況下,僅憑遠雄一張「空頭支票」的同意書,就選擇暫不終止契約。
游藝表示,柯文哲市長一直標榜「開放政府」「公開透明」,卻不肯落實第一屆廉政委員會要求辦理大巨蛋行政聽證的決議,甚至在決定暫不終約後,大巨蛋進入「完全黑箱」的模式裡,針對大巨蛋弊案與違法違約事項開始裝聾作啞,面對公民團體的質疑均不具體回應,更在台建中心防火避難性能審查全面棄守,任由遠雄與台建中心胡搞瞎搞,只等著台建中心通過審查後,再把全部責任推給環評、都審,完全就跟2010、2011年郝龍斌護航遠雄的把戲如出一轍。
游藝表示,目前遠雄違約事項均未改善,現在是最好的解約時機,柯文哲市長自已也曾說過:「大巨蛋是個歷史上的錯誤」,而且經過精算,跟遠雄解約收回松菸土地後,縱使法院可能判決需鑑價收購,但50年下來仍能獲得高達600億以上的實質獲益,遠遠超過現在解約可能產生的鑑價收購費用一倍以上,還能讓整塊土地回歸公益使用,讓台北市民與未來世代的孩子擁有更好的生活品質,為何柯市長明知穩賺不賠,卻還不敢做出正確的決定?
游藝表示,許多爭議公民團體一問再問,柯市府從不正面回應,現在暫不終約已經滿三個月了,柯市長真的應該公開說明清楚:「被監察院糾正的契約改回來了嗎?」「50年零權利金的荒唐條件改善了嗎?」「商業量體超過原招標上限的問題解決了嗎?」「14萬人的交通衝擊重新評估了嗎?」「遠雄變更建照的進度與審查資料公開了嗎?」「大巨蛋弊案第二屆廉政委員會還敢續查嗎?」「大巨蛋行政聽證到底敢不敢辦呢?」,不過最重要的問題還是:『大巨蛋為什麼還不解約?』
大巨蛋應就變更部分重辦環評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游藝表示,11月24日媒體報導劉銘龍局長表示:「大巨蛋園區依照環評就是6萬人,若遠雄不變更人數,那麼環評可備查,當營運時就須提出人流管理計畫,說明要如何讓園區內維持6萬人以下;只要人數一超過,環保局就可以依照《環境影響評估法》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得按日連續處罰。」對此游藝痛批:「劉銘龍局長根本在曲解環評法!」
(攝影:Kuohsun Shih)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蔡雅瀅律師表示,依台北市政府去年製作的安檢報告,大巨蛋案有效戶外疏散空間只能容納60,000人,遠雄巨蛋公司當初為求通過環評,刻意低估避難人數,藉此詐得通過環評之結果,有環評處分出於不正確的資料或不完整的陳述之瑕疵。台北市政府嗣後發覺實際需避難人數,遠超過原環評估算的人數,不自行撤銷有瑕疵之環評處分,只要求人流管理,對遠雄十分寬厚。
蔡雅瀅律師表示,大巨蛋案目前擬變更的不只人數,還有刪除逃生梯、變更逃生動線等。依環評法施行細則第36條第2項:「屬下列情形之一者,非屬前項須經核准變更之事項,應函請目的事業主管
機關轉送主管機關備查:一、開發基地內非環境保護設施局部調整位置。二、不立即改善有發生災害之虞或屬災害復原重建。三、其他法規容許誤差範圍內之變更。四、施工期間於基地可開發範圍內設置之臨時性施工設施。五、依據環境保護法規之修正,執行公告之檢驗或監測方法。六、在原有開發基地範圍內,計畫產能或規模降低。七、提升環境保護設施之處理等級或效率。八、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未涉及環境保護事項或變更內容對環境品質維護」,縱使人數未增加,遠雄擅自刪除逃生梯、變更逃生動線等,不符前述可以「備查」處理之要件,劉局長應公開說明他認定遠雄可以「備查」的理由為何?
又依環評法第16條第1項:「已通過之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非經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不得變更原申請內容」,而遠雄擅自刪除逃生梯、變更逃生動線等,已涉及變更原申請內容(開發行為內容及環境保護對策),非經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不得變更。依環評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1項第4款「計畫變更對影響範圍內之生活、自然、社會環境或保護對象,有加重影響之虞者」,應就申請變更部分,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估。公民團體強烈要求:遠雄擅自刪除原環評規劃之逃生梯,影響防災避難計畫之疏散動線,對社會環境與人民生命安全有加重影響之虞,大巨蛋應依法重辦環評,柯市府不要包庇遠雄!
蔡雅瀅律師進一步補充,依環評作業準則第26條:「開發單位應評估在施工及營運期間發生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爆炸、化學災害、油污染等意外災害之風險,以及對周圍環境可能產生之影響與範圍;配合周圍之道路系統」,遠雄的變更涉及大巨蛋全區防災計畫的變更,當年郝龍斌市府包庇遠雄環評僅針對火災避難進行評估,未依環評法規針對「風災、水災、地震、爆炸、化學災害、油污染等意外災害」的防災計畫進行評估,已經是個違法的環評案件,且大巨蛋防災避難計畫屬環評作業準則所規範應進行環境影響之預防對策項目,遠雄擅自刪除原環評規劃之逃生梯,影響防災避難計畫之疏散動線,對社會環境與人民生命安全有加重影響之虞,理應就變更部分,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估。
游藝表示,大巨蛋環評變更該怎麼做,環評法規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如果遠雄未來建照變更案送進柯市府,柯市府僅以備查處理,未依法就變更部分重辦環評,將依環評法第23條向市府提出公民訴訟!
(攝影:Kuohsun Shih)
解約最後機會,柯市長不要出賣屬於下一代的公平正義
公民團體重申,依2009年監察院公布的調查報告,大巨蛋BOT契約於議約階段遭大幅修改,致使北市府監督權盡失,甚至還增加完工營運後的「保證收購條款」,未來如遠雄恣意妄為,北市府將沒有足夠制衡的能力,因為屆時若因遠雄違約要終止契約,只能鑑價收購,而收購金額將遠高於現在尚未完工的價格!
公民團體表示,法務局長袁律師擔任廉政透明委員會委員時,針對大巨蛋涉及的弊案,曾於調查報告中建議解除契約,如今第一屆廉委已卸任,台北市政府仍未解除大巨蛋契約。而就遠雄違約,得終止契約部分,終止契約的最佳時機,不僅大巨蛋尚未完工,又因遠雄「工程嚴重延宕」、「工程品質重大違失」產生可歸責於遠雄的違約情事,依照BOT契約在營運前市府可選擇拒絕收買,要求遠雄拆屋還地,而是否符合拒絕收買的相關爭議,就交由司法訴訟判決來決定。
反之,若現在不立即終止契約設下停損,任由柯市府護航遠雄、讓遠雄完成相關變更程序完成興建開始營運,最終遠雄的違約情事將全數消失,北市府在無任何談判籌碼的情況下,只能任由遠雄予取予求,最終勢必讓全體市民再度陷入被遠雄綁架50年的無底深淵之中,希望柯市長不要出賣屬於下一代的公平正義!
新聞聯絡人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 游 藝 0933-205-638
松菸護樹志工團 陳家民 0910-951-463
【延伸閱讀】
【採訪通知】柯市長,黑心弊蛋快解約 ! 劉銘龍局長,弊蛋環評別放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