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內人的驕傲
邱世文
2013/12/20

 

它創造了全台灣在地方自治史上第一個行使憲法罷免權的紀錄,第一個與政府打行政訴訟並贏得勝利而作為其他有關土地開發與環境保護行政訴訟的指標,林內人值得驕傲。

自己的家園自己救

這是林內人面對在自己家園即將興建危害他們的生命及經濟的垃圾焚化爐時所採取的態度!當林內焚化爐有條件通過環評,要在距離林內淨水場1.8公里的地方興建時,林內人即自組反焚化爐自救會,作為抵抗焚化爐興建的組織。

自救會的組織也許是各地居民對於自己周遭的環境遭到侵害或自身權益受損所形成反抗政府做為的團體,但林內反焚化爐自救會別具意義,它創造了全台灣在地方自治史上第一個行使憲法罷免權的紀錄,第一個與政府打行政訴訟並贏得勝利而作為其他有關土地開發與環境保護行政訴訟的指標,林內人值得驕傲。

台灣公法學上的大進步

林內焚化爐事件從興建、抗爭、訴訟整個過程中,我個人感觸良深,我發現林內人覺醒了,而法官對於環境變遷及環保概念有了深一層的認識,導致其態度的轉變而得以在「訴訟權能」、「不確定法律概念判斷」等觀念有所突破;

這些觀念的突破使得行政法院由傳統保守維護行政機關作為、尊重專家判斷,轉為積極地介入環境影響評估的審查過程與程序之檢討,林內焚化爐一案法官就認為環評第一階段只是過濾篩選的程序,第二階段才是真正環評得程序;

環保機關應該堅守環境保護的本位,所以在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認為因為環評未考慮林內淨水廠而有「出於錯誤知事實認定或錯誤之資訊」的判斷違法情事,但保留已興建98.75%的焚化廠,認為拆除與公共利益相違背。

然更二審不僅認定環評處分違法且撤銷處分,也就是說法院認為環境及當地居民權益的公共利益大於廠商的利益,廠商得否請求國賠並非為情況判決時所應考慮的項目,這是環境訴訟上的大勝利,堪稱台灣公法學上的大進步也不為過。

 

自助天助而後人助之

林內人的覺醒來自於自身的生命及經濟受到威脅。焚化爐的興建使得居民暴露在飲水及空氣中戴奧辛汙染的危險中,農作物面臨滯銷,房價崩盤,房地產無人問津,這些都是居民立即感受到的痛楚。

這樣的覺醒無論是抗爭或進行訴訟,事實上都是在實踐憲法層次的生存權、環境權的爭取,也許他們並不知道他們在建構這樣史無前例的權利。而在過程中政商勾結被揭露出來,當時的縣長與鄉長為自身的利益破壞環境,出賣鄉民,雖然主事者現在仍然官司纏身,但他們所造成的傷害差一點就讓林內萬劫不復。

「自助天助,人必自助而後人助之」,林內人在焚化爐上有高度的共識,團結在一起,所以有許多義務律師、環保團體的協助,以及政治人物的支持,大家在廢除林內焚化爐的目標下努力不懈,才能完成目標,達成最後的勝利,阿文再次感謝大家!感謝鄉親!

 

 

邱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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