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天地、尊重自然?-慈濟保護區變更案
陸詩薇
2013/11/20

大家知道,蠻野是個倡議環境保護的公益團體,理應認同「善經濟」的理念,也應該肯定慈濟長期倡議的「敬天畏地、尊重自然」,那麼,為什麼我們要長期和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的居民,一起反對慈濟將大湖公園對面的保護區土地解編,興建社會福利園區?因為,如同廖本全老師再三強調的,誠然慈濟的資源回收環保事業、志工培訓等等都是「對的事」,但變更保護區土地來興建社福園區,是「在錯的地方,做對的事」。

為什麼說這是「在錯的地方,做對的事」?因為這塊保護區土地,是高度環境敏感地區,位於順向坡、回填湖區、谷地集水區,又有礦坑、斷層等不利的自然條件,是一典型環境敏感地區與潛勢災害風險地帶,輕易解編保護區,將使保護區再也不能發揮保護山林水土的功能;更何況,慈濟主張變更保護區的依據,是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為適應國防或經濟發展之需要,得迅行變更」,請問社會福利園區與國防與經濟發展有何關聯?又有何迅行變更的急迫必要?再者,依照《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4條、第28條、第31條相關規定,慈濟計劃興建的社會福利園區、廢棄物再利用機構、老人安養照顧中心等等,只要位於山坡地,面積達1公頃以上,就應該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然而慈濟至今始終拒絕進行環評。

慈濟案是個指標性的案件,也是因為「在錯的地方,做對的事」,還可能造成嚴重的滑坡效應。如果這塊如此敏感的山坡地保護區都可以毫無法律依據地變更,那麼其他開發商必然蠢蠢欲動,全都可以依樣畫葫蘆,大開開發的方便之門,保護區的設置等於形同具文。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台灣生態學會與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的居民,已經就本案提起了公民訴訟,希望大家一起加入守護行動,在氣候變遷的時代,「唯有今天保護保護區,明天保護區才能保護你」。

延伸閱讀

廖本全,關於慈濟內湖基地案--給證嚴法師的一封信

劉美妤,當慈善怪獸鏟起保護區─慈濟內湖基地變更案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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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詩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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