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5/26 促推濕地法 決戰環保票 呼籲各政黨候選人兌現「環境正義」支票 新聞稿
201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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濁水溪口濕地.jpg

時間:民國100年5月26日(四) 上午10:30
地點:立法院請願接待室(台北市中山南路一號)

出席代表:
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 退休研究員 陳章波
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委員、荒野保護協會 榮譽理事長 林耀國
作家 張曉風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總幹事 施月英
彰化縣西南角文史工作者 魏清水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 林子凌
荒野保護協會理事長 賴榮孝
台大地政系主任 徐世榮教授

一、呼籲兩黨總統候選人以「濕地立法保育」進一步兌現「環境正義」支票
二、呼籲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勿阻擋「濕地法」,全民將以此檢視各政黨立委候選人推動環境永續的立法決心!決定2012大選真正守護永續台灣的票該投給誰!
三、呼籲馬總統與執政團隊信守諾言,加速劃設「濁水溪口濕地」為國際級重要濕地,保障在地合法之漁業使用,使濕地與永續產業同時生生不息。

  面臨全球氣候變遷、蓄水防災、生態保育等永續發展意識升高,今年入春以來,兩黨候選人紛紛打出「環境正義」、「世代正義」牌力搶環保票,並先後走訪國光石化預定地「濁水溪口濕地」嚐蚵玩泥,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盛讚「台灣人共同的資產」;爭取連任的馬英九總統感動之餘則當場承諾推動「濕地法」和加速劃設國家重要濕地,不久後的地球日,馬總統更率行政團隊召開記者會宣布「不支持國光石化繼續在彰化開發」,並重申推動世界級標準的「海岸法」及「溼地法」。
  言猶在耳,但是由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提出民間版「濕地法」(草案)於上周送入國會後,5月24日卻遭立法院程序委員會駁回,絲毫未見兩黨捍衛永續環境的進步立法決心,令各界憂慮莫非「環境正義」只是2012大選前的空頭支票!?
  濕地一方面可以調節氣候、涵養水源、國土保安;另一方面濕地也可淨化水質,有「大地之腎」美稱,更是地球生態系中生產力最高的區域之一。在執政者面對產業永續議題之下,濕地環境更是永續經營旅遊資源、落實環境教育的首選。而國際間對於濕地早有具體的保育和復育機制,甚至以特別立法的方式保護濕地。
  台灣擁有豐富的濕地資源,但目前法律中,並無直接針對「濕地」管理與保護的法源依據,間接相關的法律也各有其主管機關,濕地僅是附帶受到規範及保護,使得台灣濕地面積與生態功能快速流失,並減低滯洪防災的功能,對於環境、生態、經濟、社會的影響無法估計。
  通過濕地法,除了強化並整合濕地保育的法制外,也是調合既有產業與濕地保育的重要工具。溼地法的立法精神是在促進溼地的「明智利用」(Wise use),由民間版濕地法(草案)第21條即可看出,無論是國際級溼地、國家級溼地或地方級溼地,原則上所禁止的都是「破壞濕地生態環境」或「降低濕地生態功能之虞」的行為, 絕非完全禁絕人為利用。以彰化濁水溪口濕地為例,濕地法(草案)不僅不會妨礙現有漁業經濟(第21條),並積極保障甚至獎勵經營濕地或在地文史生態導覽與遊憩觀光(第15、25、27條)。草案第25條所訂額外的生產或旅遊活動雖規定應經主管機關許可,但其立法目的是要做到「總量管制」與「在地優先」,並將在相關子法更細緻處理這些問題。
  無論是濕地保育或地方的永續發展,政府都責無旁貸,應採取更積極有效的保育措施,並確實負起和在地居民溝通、輔導並支持「明智利用」濕地資源的在地產業與溼地共榮共存。

濕地保育法草案-民間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