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閣揆吳敦義要求下,經建會10月1日舉辦「國土計畫法草案」北部公聽會,經建會主委蔡勳雄、內政部長江宜樺皆出席。行政院會此案列為「最優先法案」,預計十月十日前把「國土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但現場民間團體嚴重質疑此法(草案)欠缺最上位法應具有之格局,執政團隊更缺乏落實國土復育的誠意。
地球公民協會執行長李根政嚴詞抨擊,此次公聽會的資訊並未公開,頂多為「邀請特定人士的座談會」。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林子凌更毫不客氣地砲轟,此次公聽會顯然無法達到「傾聽民意」的公聽目的,民間團體無法得知此次會議資訊外,連現場簽到欄位、座位也未安排民間團體的席次。
李根政指出,此法應視為台灣「從頭收拾舊山河」的計畫,首先應該啟動全面性的土地資源調查,包括風險評估,並且應在立法審議階段同時檢討昔日問題所在;此外,國土復育不能與現有的國土計畫法合併討論,因為國土復育不能再等,當前執政團隊若真心推動國土復育,首先應恢復民進黨執政時期的「國土復育策略方案暨行動計畫」,該方案在國民黨立委孔文吉、邱鏡淳等立委提案下提議廢止,行政院也附議廢止,使得西部礦權採礦得以恢復、柴山國有土地得以買賣,引起社會極大爭議,國民黨政府在允許這些作為同時,還要談國土復育實在缺乏誠意。
林子凌則認為,整個法案過於偏重開發審議機制,沒有呈現各界期許從上位對國土的終極定位,從功能分區的變更內容,如19條、33條、37條所述須一定規模才可變更,明顯有利於大企業財團。而法案中,各目的主管機關得以另訂部門綱要計畫的條文,無非是開啟更多後門,更難落實國土計畫。例如,台江國家公園才剛宣布成立,礦業局立刻在國公園的區域範圍內,發給一個擁有15年採礦權卻沒有採礦能力的業者多10年的延展權,而礦業局竟然回覆營建署,可等國家公園成立後依礦業法57條補助業者,可見政府的政策和作為經常是互相矛盾。
學者與民間團體對國土計畫法期許甚高,林子凌說:「但是以往對國土三法抱予期許的保育團體,對此次內政部所提出的版本幾乎過半的持保留,這一點值得中央主管機關深思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