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別核三廠一號機 許台灣平安未來
蠻野編輯部
2024/07/28

一九八一年始建、一九八四年商轉的核三廠一號機,於七月廿七日運轉執照到期除役。

回顧歷史,核三廠一號機商轉不到一年,即在一九八五年七月,汽機葉片脫落引發大火,停機長達一年二個月;一九九三年四月二.五萬加侖輻射水外洩;一九九六年四月排氣管爆裂,輻射蒸氣外洩,反應爐失水2A級緊急事故;二○○一年三月鹽害造成供電失效的全黑事件,冷卻系統喪失功能3A級緊急事故,差點釀成核災;二○○九年六月大雨短路引燃絕緣油火警;二○一三年十二月水泵數位控制系統微處理器故障跳機;二○一七年一月冒白煙跳機;二○一八年五月緊急柴油發電機跳脫停機。歷經種種事故風波,終於有驚無險地平安除役。

美國核電廠選址準則,半徑八公里內不能有活動斷層,核三卻有活動斷層通過廠區,其他國家不能蓋核電廠的危險場域,台灣人卻默默承受事故風險四十年,幸好終於一部機組平安除役。

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的部分委員、顧問卻不斷發表核電延役言論。實則因應氣候變遷的減碳方式,可推節能或發展再生能源。將「減碳」寄望在運作時有溫排水加熱海洋、未來要耗費數萬年照料高放射性核廢料,全生命週期碳排非低的核電,實屬不智。

老舊核電廠延役並不便宜,設備需檢測、更新;地質需調查;耐震能力需提升;而移不走的活動斷層,更如同不定時炸彈,不知何時會引發事故。盼核三廠一號機除役後,好好處理核廢料及拆廠回復環境,讓台灣早日脫離核子事故風險威脅。

(本文轉載2024/07/27自由時報自由評論網,作者蔡雅瀅為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

 下圖由台灣電力公司網站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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