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3.21桃園市觀塘工業區(港)環評案監督會議(第8次會議)發言單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專職律師蔡雅瀅
2024/03/25



一、民間為保護藻礁曾發起全國性公投,政府為因應公投曾承諾保護藻礁,中油為展現透明意願,更於於網路24小時live直播大潭G1G2區影象。然要真正落實資訊公開,應公開本案開發的環評監督資料,建議本案歷次環評監督會議的所有會議資料、簡報、會議記錄等應完整上網公開。

 

二、建議增加懸浮固體濃度連續監測點位:

本案目前僅在觀新藻礁生態系野生動物保護區及G2區設置懸浮固體濃度連續監測點位,而鄰近G1G3目前雖尚未劃入保護區,但過去中研院研究團隊曾建議擴大保護區劃設範圍。相關環境變化係民間關切事項,建議增加懸浮固體濃度連續監測點位,至少包含G1G3區。

 

三、應變措施的啟動標準應說明合理性,並建議下修:

  (一)其他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的放流水水質標準,懸浮固體限值僅25 ppm;本案卻制定「懸浮固體100ppm」的超高濁度且須「連續300小時」都在100ppm以上,才要採取應變措施,等於連續12.5天都在高濁度的惡劣環境才要改善。且實際監測結果,本案工程期間,大於100ppm的有連續236小時、519小時、740小時及355小時等,海洋生物長時間處在惡劣環境中。

        

   ()先前環評就海洋生物在高濁度中生存的資料,大多是針對魚類,但藻礁生態系內的許多生物,如:各種殼狀珊瑚藻及保育類野生動物柴山多杯孔珊瑚等,無法像魚類一樣自由移動的,能否忍受如此長時間、高濁度的環境?應提出文獻說明標準的合理性;並建議下修應變措施啟動標準,避免讓海洋生物長時間處在惡劣環境中。

 

四、重金屬超標應釐清成因,並提出因應對策:

  本案有重金屬超標情形,中油稱:本案無涉重金屬排放。然而沉箱投放通常會造成海床底泥擾動,使原本固著在海床的重金屬釋放出來,增加海水中重金屬濃度,建議釐清本案重金屬超標成因,並提出因應對策。

 

五、覆泥增加應釐清成因,並提出因應對策:

   ()簡報資料提到「沉箱回填」,請中油說明:放置沉箱時,是否有來自其他地方的客土?若有,客土來自何處?填放前,曾否檢測土方是否含有害物質?

      

   ()本案施工前,海水雖濁,但多係沙子,顆粒較大,覆砂在礁體上仍會留下孔隙,且易被浪沖走;本案施工後,海域潮間帶的細泥變多,覆泥會填滿孔隙,不僅難被沖走,且造成礁體內的植物無法行光合作用,動物幼生也難存活。請開發單位說明:細泥產生的成因?並提出因應對策。

 

六、開發基地內的柴山多杯孔珊瑚、殼狀珊瑚藻及藻礁之分布範圍應做詳細調查,以避免工程傷害生物及礁體:

     中油以環評期間曾做過調查及堤防外推後水深10公尺處已無藻礁,不願再進行調查。然而:

    ()先前環評資料,堤防附近如:BH-7點位仍有藻礁[1];且隨工程進行,珊瑚、殼狀珊瑚藻及生物礁分布範圍,有變化可能性,應先詳細調查,以避免工程傷害生物及礁體。

    ()從中油的G2直播畫面可看到,目前許多沉箱暫置在藻礁區。雖是暫置,仍可能傷害藻礁生態系,尤其施工後海邊曾出現大量礁體碎片,應釐清成因,並避免沉箱暫置或投放固定過程傷害到藻礁生態系。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專職律師蔡雅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