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單 111.06.20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施仲平 研究專員
首先感謝CIP願意讓非委員的團體(民眾)參加環境監督保護小組會議,落實資訊公開及全民把關的理念,以下針對過去一年的風場環境監測報告(主要為鯨豚有關的部分)提供幾點建言:
1.盼能增加環境監督保護小組會議頻率
我國許多風場召開此類會議的頻率都高於一年一次,不少委員也都提到其職責為審查每一季的環境監測報告,如此低頻度的開會實在很難做到即時的反應問題、在第一時間內控制不良影響,如同我們發現貴單位方才的報告有許多可以改善的點,但卻在今年度所有海域施工都已結束才召開這個會議讓我們反映,實為可惜,且討論的東西要相隔一年再接續也不切實際,建議開發單位可以參考其他風場把會議頻度提高到半年一次甚至一季一次。
2.圖表名稱錯誤
簡報第43頁左邊的兩張圖,圖表內容明顯不同,但圖表名稱卻都相同,雖比照下一頁簡報可以得出正確名稱,但以一個準備一年報告的簡報實再不合格,希望下次能多留心。
3.民國109年監測資料遺失
簡報第43頁及44頁的圖表中,完全沒有109年的資料,想詢問開發單位是座標誤植?還是該年度資料遺失?抑或是未進行監測?請詳加說明。
4.資料結果解釋避重就輕
由簡報第43頁及44頁的圖表可得出最直觀的結果應該是施工期間鯨豚活動(偵測到叫聲)「顯著」降低,尤其如海保署長官所說──圖表縱軸是等比而非等差,此差異再明顯不過,而分析完的文字說明竟然只得出鯨豚活動熱點並無顯著區域性差異此議結論,相信任何一位學過統計的人判讀這幾張圖表得出的資訊絕對和簡報的重點不同,除非開發單位有特定意圖,否則以後請完整呈現監測數據所反映的資訊。
5.白海豚重要棲地的水下噪音測站位置設計不佳
我們都知道噪音的音量會隨著傳遞距離遞減,因此若我們要了解風場工程噪音傳到台灣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的邊界分貝有多大,理論上應是設在離打樁點距離最短的位置,然而我們看到簡報第46頁,重棲邊界測站到最近風機的距離竟是上述最短距離的3倍以上,測得的數值實在無太大意義,建議開發單位提供海域工程噪音傳到重棲邊界的「最大音量」資料。
6.圖表標示不清、圖例闕漏
簡報第28、45、46出現圖例缺漏(或錯誤)造成閱讀者無法正確接收資訊,且多張圖片都是直接使用英文而未附註中文,加上前述圖表名稱錯誤,會讓人感覺多少有點放圖了事的感覺在,好像不是很用心準備這場一年一度的監督小組會議,請開發單位下次能及早並嚴謹準備會議資料。
7.施工噪音超標
簡報第47頁有看到許多打樁噪音監測值超過160dB而違反環評承諾,我們首先要肯定CIP的坦蕩與誠實,不像我們私下了解的某些開發單位會對超標數據動手腳而不如實稟報;然而下一步我們想知道的是貴公司是否有去釐清噪音超標的原因?以及未來將如何預防?至少現在的雙層氣泡幕及超過155dB的應變措施顯然無法有效排除噪音超標的現象。
8.觀測到瓶鼻海豚的因應對策?
簡報第48頁提到在風場範圍內有多次觀測到瓶鼻海豚的紀錄,可見該海域乃瓶鼻海豚的棲地,又瓶鼻海豚與白海豚同為我國海洋一級保育類動物,請現有針對瓶鼻海豚的研究已知音量大於137dB即會對其產生負面影響,換句話說現有的噪音防制措施並不足夠,請問貴公司對此有什麼進一步策略?
9.船速限制不足
本案雖是第二階段(潛力場址)的風場,然而近期三階風場的環評資料已有新的科學研究顯示本案所採的「白海豚重棲海域船速控制不超過6節」實際無法保障到白海豚,請問貴公司是否能就最新研究承諾船速限制比較他案風場下修至3(有的甚至承諾2)節?發言單 111.06.20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施仲平 研究專員
首先感謝CIP願意讓非委員的團體(民眾)參加環境監督保護小組會議,落實資訊公開及全民把關的理念,以下針對過去一年的風場環境監測報告(主要為鯨豚有關的部分)提供幾點建言:
1.盼能增加環境監督保護小組會議頻率
我國許多風場召開此類會議的頻率都高於一年一次,不少委員也都提到其職責為審查每一季的環境監測報告,如此低頻度的開會實在很難做到即時的反應問題、在第一時間內控制不良影響,如同我們發現貴單位方才的報告有許多可以改善的點,但卻在今年度所有海域施工都已結束才召開這個會議讓我們反映,實為可惜,且討論的東西要相隔一年再接續也不切實際,建議開發單位可以參考其他風場把會議頻度提高到半年一次甚至一季一次。
2.圖表名稱錯誤
簡報第43頁左邊的兩張圖,圖表內容明顯不同,但圖表名稱卻都相同,雖比照下一頁簡報可以得出正確名稱,但以一個準備一年報告的簡報實再不合格,希望下次能多留心。
3.民國109年監測資料遺失
簡報第43頁及44頁的圖表中,完全沒有109年的資料,想詢問開發單位是座標誤植?還是該年度資料遺失?抑或是未進行監測?請詳加說明。
4.資料結果解釋避重就輕
由簡報第43頁及44頁的圖表可得出最直觀的結果應該是施工期間鯨豚活動(偵測到叫聲)「顯著」降低,尤其如海保署長官所說──圖表縱軸是等比而非等差,此差異再明顯不過,而分析完的文字說明竟然只得出鯨豚活動熱點並無顯著區域性差異此議結論,相信任何一位學過統計的人判讀這幾張圖表得出的資訊絕對和簡報的重點不同,除非開發單位有特定意圖,否則以後請完整呈現監測數據所反映的資訊。
5.白海豚重要棲地的水下噪音測站位置設計不佳
我們都知道噪音的音量會隨著傳遞距離遞減,因此若我們要了解風場工程噪音傳到台灣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的邊界分貝有多大,理論上應是設在離打樁點距離最短的位置,然而我們看到簡報第46頁,重棲邊界測站到最近風機的距離竟是上述最短距離的3倍以上,測得的數值實在無太大意義,建議開發單位提供海域工程噪音傳到重棲邊界的「最大音量」資料。
6.圖表標示不清、圖例闕漏
簡報第28、45、46出現圖例缺漏(或錯誤)造成閱讀者無法正確接收資訊,且多張圖片都是直接使用英文而未附註中文,加上前述圖表名稱錯誤,會讓人感覺多少有點放圖了事的感覺在,好像不是很用心準備這場一年一度的監督小組會議,請開發單位下次能及早並嚴謹準備會議資料。
7.施工噪音超標
簡報第47頁有看到許多打樁噪音監測值超過160dB而違反環評承諾,我們首先要肯定CIP的坦蕩與誠實,不像我們私下了解的某些開發單位會對超標數據動手腳而不如實稟報;然而下一步我們想知道的是貴公司是否有去釐清噪音超標的原因?以及未來將如何預防?至少現在的雙層氣泡幕及超過155dB的應變措施顯然無法有效排除噪音超標的現象。
8.觀測到瓶鼻海豚的因應對策?
簡報第48頁提到在風場範圍內有多次觀測到瓶鼻海豚的紀錄,可見該海域乃瓶鼻海豚的棲地,又瓶鼻海豚與白海豚同為我國海洋一級保育類動物,請現有針對瓶鼻海豚的研究已知音量大於137dB即會對其產生負面影響,換句話說現有的噪音防制措施並不足夠,請問貴公司對此有什麼進一步策略?
9.船速限制不足
本案雖是第二階段(潛力場址)的風場,然而近期三階風場的環評資料已有新的科學研究顯示本案所採的「白海豚重棲海域船速控制不超過6節」實際無法保障到白海豚,請問貴公司是否能就最新研究承諾船速限制比較他案風場下修至3(有的甚至承諾2)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