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中油拒絕將天然氣海管南移150公尺,從天然河道缺口上岸,堅持穿越破壞藻礁。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為守護藻礁,於2008年5月邀集荒野保護協會等8個民間團體依文資法申請指定自然地景,並積極參與相關會議及行動,呼籲政府劃設藻礁保護區。其後,農委會於2014年4月劃設桃園觀新藻礁生態系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桃園市政府於同年7月劃設桃園觀新藻礁生態系野生動物保護區。
2017年停滯多年的第三天然氣接收站開發再起,本會積極參與環保署環評會、內政部海岸管理審議會及區域計畫委員會,呼籲評估其他替代方案,並陸續依文資法、野保法、海岸法等3種法律,申請、請願劃設保護區。惟中央與地方保育主管機關相互推諉,遲遲不願劃設保護區,甚至拒絕開啟審議程序。三接開發所需的環評處分、海岸利用許可、區域計畫法、造地許可一一過關。本會針對三接開發的19個行政處分提出8組行政爭訟,並就三接工作船造成保育類野生動物柴山多杯孔珊瑚死傷事件,提出刑事告發。理事長及專職律師與大潭藻礁義務律師團成員獲選為2020年台北律師公會優秀公益律師團體組。
除法律行動外,並積極參與記者會、投書媒體、合辦遊行及論壇等。其後與桃園海岸生態保育協會、荒野保護協會等團體組成「藻礁公投推動聯盟」共同推動「珍愛藻礁」公投。2020年7月7日送出8,679份公投提案書,2021年3月18日送出704,397份公投連署書(合格率91%),達到連署門檻成為全國性公投第20案,係我國第一件生態保育公投。同年5月3日行政院面對要求保護藻礁的強大民意,提出「再外推方案」,承諾「不浚挖、不造地」宣布亦將護藻礁。公投結果同意票3,901,171票(佔投票人數48.4%),雖最終未能通過公投,亦寫下台灣環境運動重要的篇章。而本會則繼續參與外推方案環評,監督政府落實公投承諾。
Ø 倡議行動:
1.合辦142場記者會
2.投書37篇[1]
3.辯論(公視2場、客家電視1場、中天1場、東吳法學院1場)
4.遊行(2場,2018年、2021年)
5.論壇(1場,2017年)
Ø 法律行動:
1.依文資法、野保法、海岸法等3種法律,申請、請願劃設保護區
2.針對19個行政處分(歷次環評、海岸利用許可、區域計畫開發許可、造地許可),提出8組行政爭訟
3.針對工作船造成保育類野生動物柴山多杯孔珊瑚死傷,依野保法提刑事告發
4.理事長及專職律師與大潭藻礁義務律師團成員獲選為2020年台北律師公會優秀公益律師團體組得獎者
Ø 持續監督環評:
1.觀塘工業區因應對策、環差;港環現差、環差
2.東坪8號因應對策
3.外推方案環差
Ø 公民投票:
1.提案人數8,679份(合格率91%)
2.連署人數704,397份(合格率91%)
3.公投意見發表會,參與5場中的2場:
理事長陳憲政vs.經濟部王美花部長
專職律師蔡雅瀅vs.原:經濟部曾文生次長 /後改為:台大助理教授趙家緯
4.同意票3,901,171票,約佔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