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稿)【遏阻不當開發 區委會猶未遲】記者會
蠻野編輯部
2019/02/13

【遏阻不當開發  區委會猶未遲】

 

新事證明確,請專業審查!  依法行政,啟動文資審議!

時間:2/13(三)9:00 AM

地點:內政部營建署前(台北市八德路)

主辦: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

觀塘三接案環評強渡關山後,內政部的土地利用計畫、海岸使用管理也快馬加鞭。繼年前【海審會】第三次專案小組會議之後,年假剛過,第三次【區委會】專案小組會議也迫不及待地上場了。

這麼急為的是什麼?是要複製去年【環評史上最黑暗的一天】模式,在這個月底前就送大會裁決,以便及早破壞藻礁生米煮成熟飯嗎?

但是這個違背環評專案小組【退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決議,違背環境正義、世代正義的開發案,後續仍要接受法律(行政訴訟)的挑戰和人民永無止境地的質疑。

當中研院陳昭倫博士團隊不斷地在大潭藻礁發現新事證,轄地機關桃園市政府也有義務要就自然地景做審議的壓力日漸增加時;內政部配合過關的腳步是否該暫緩?

環團針對本開發案過去以來的違法事例、中油實問虛答等提出質疑,也針對文資法的法律位階聲討行政部門的怠忽職守,期盼區委會委員明曉大義,踏出正確的腳步。

 

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研究員陳昭倫很遺憾的表示

1月31日的海審會整個審查過程中就很明顯發現審查委員不僅對於大潭藻礁是目前桃園最佳的藻礁生態這件事,完全在狀況外,更對於ㄧ級保育類柴山多杯孔珊瑚獨特的生物特性完全不了解。陳昭倫指出柴山多杯孔珊瑚的生長需要有沙和殼狀珊瑚藻的環境,且缺一不可。因此,台灣周邊海域除了高雄柴山山腳下發現柴山多杯孔珊瑚的原模式地點外,就只大潭G1與G2 的藻礁區擁有最多的柴山多杯孔珊瑚群體,而且在中油棧橋準備落墩的沿線都有柴山多杯孔珊瑚群體的存在,只要時間與天候允許,更多的多杯孔珊瑚群體等待被定位。

也因為大潭藻礁是連續完整的礁體,ㄧ路由潮間帶延伸至潮下帶,提供多杯孔珊瑚在不常露出水面的情況下可以持續發育成大型的群體,這也就為什麼只有在大潭潮位在-225公分的區域才能長出直徑超過ㄧ公尺的「多杯孔珊瑚」島的獨有群聚。這些資料不僅是學術上的新發現,更是顛覆了過往對於造礁珊瑚需要「乾淨清澈、貧營養鹽」水域環境的認知。

況且,我們的研究也顯示大潭海岸是屬於封閉型的海流,這也是造就今日大潭藻礁獨特生態系的重要環境條件,ㄧ旦這樣的條件因為棧橋、離岸堤、離岸港的建設而改變,將會對於現有的藻礁和柴山多杯孔珊瑚造成不可逆的破壞。最明顯的例子就是觀新野生動物保護區新屋溪河口的侵蝕與永興到永安段破碎的礁體。這些都再再證明人工建物對於藻礁的殺傷力!

陳昭倫最後向區委會的審查委員沈痛呼籲,有多少委員是親身近看過桃園大潭藻礁?有多少委員曾經冬天半夜3點頂著10度8級東北風去觀察大潭藻礁旺盛的發育狀況?許多區域計畫紙上的審查都是看似合理,大筆ㄧ揮就通過了。但是,真實的狀況是什麼?試想從北到南台灣的自然海岸不就是在這樣不明究理的情況下慢慢的蠶食鯨吞掉了嗎?柴山多杯孔珊瑚加上殼狀珊瑚藻經過數千年所造出來的大潭藻礁,這樣世界級獨特的生態系需要更多更完整的保留,才能夠進行更深入的研究,去解開台灣海峽海洋生物礁與生態演化的歷史。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

去年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審查時,中油為求通過環差,將觀塘工業區面積自232公頃縮減至23公頃,但環差通過後,本次觀塘工業區(含工業專用港)開發計畫暨細部計畫(第2次變更)審查,工業區申請範圍仍為232公頃,與環差相差十倍,是否當初係以欺騙之方式通過環評?超過23公頃部分,應全數解編,不得開發。

本案變更後的開發面積高達1,062公頃(工業區232公頃、工業專用港830公頃【含水域768公頃】),在有保育類野生動物棲息之敏感環境大規模開發,必將對其構成騷擾、虐待,不僅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而有刑責,且對環境保護、自然保育亦顯非妥適規劃,違反區域計畫法第15-2條第1巷第3款,不應許可開發。

況政府若重視天然氣穩定供應,應將接收站設置在海象條件較佳之地點,而非硬擠在海象條件不佳,且有獨特生態系及數個保護區申請案,將來有高度停工風險之錯誤地點,本件申請於國土利用顯屬不適當且不合理,違反區域計畫法第15-2條第1項第1款,不應許可開發。

本案較變更前「新增」填海造地面積17.82公頃,依〈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第11編第4條第2款:「填海造地之開發,應優先保育自然資源…維護…鄰近海岸地區之保護。…申請填海造地開發,其地點不得位於下列地區內。…(二)依法劃(指)定公告之保育區、保護區或保留區及其外五公里之範圍。…」,本案緊鄰「桃園觀新藻礁生態系野生動物保護區」,距離不到5公里,依法不得填海造陸。

 

義務律師陳憲政表示:

按國土計畫法第一條明揭:「為因應氣候變遷,確保國土安全,保育自然環境與人文資產,促進資源與產業合理配置,強化國土整合管理機制,並復育環境敏感與國土破壞地區,追求國家永續發展」可知,有關國家土地之利用,早已從經濟思維轉向環境保護優先。

但是很遺憾的是,執政黨在思考第三天然氣接收站設址在觀塘這件事上面,不管是環評審查、海岸利用許可審查或是區域計畫審查,都刻意忽略漠視環境影響,背道而馳。

學者已經證實大潭藻礁有豐富的生態系,近期更發現在準備興建棧橋的範圍內找到更多柴山多杯孔珊瑚群體,還有在桃園海岸首次記錄到的3種罕見珊瑚(徵孔珊瑚、黑菊珊瑚及宮田偽絲珊瑚)。如果按照國土計畫法的分類,把它劃設為國土保育地區第一類當之無愧。

我們呼籲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應秉持國土計畫法第一條之精神,以環境保護為優先,不要再讓環境保護、自然海岸零損失淪為口號。

 

搶救大潭藻礁行動連盟召集人潘忠政表示:

根據文資法79條:「主管機關應定期普查或接受個人、團體提報具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價值者之內容及範圍,並依法定程序審查後,列冊追蹤…」,桃園市政府雖然委託中央大學做桃園藻礁調查,但弔詭的是,竟然「獨漏大潭藻礁」的自然地景調查;而民間團體多次向市府申請提報大潭藻礁為自然地景,結果市府先是以中央大學報告未出爐敷衍,等2018年初中大調查報告出爐後又推說報告中沒有建議大潭藻礁應劃設為自然地景;問題是它根本沒做調查要如何建議呢?

文資法是特別法,優於環評法。去年4/23專家會議中,環評委員劉益昌提醒桃園市政府應該對民間團體所提的自然地景申請有所回應,不管是予以保護或駁回都可以,但是不可以推託給中央林務局而沒有作為,沒有作為就是怠職。如今中研院陳昭倫博士團隊的研究資料非常清楚的顯示這裡必須依法保護,桃園市政府也有義務就人民的申請進行審議。我們要求在桃園市正府未依法行政啟動審議自然地景前,其他相關審議應該暫緩進行。

(記者會主持人:桃園在地聯盟   李碧恬)

(桃園海岸生態保育協會 理事長 葉斯桂)

出席發言者

陳昭倫/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研究員

蔡雅瀅/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

陳憲政/義務律師

李碧恬/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前理事

葉斯桂/桃園海岸生態保育協會理事長

潘忠政/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召集人

 

新聞聯絡人:潘忠政 0972-117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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