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動物日,白海豚為海洋眾生請命】─
海洋保育腳步,請跟上海洋開發進度
(圖片 李孝濂 教育推廣專員)
時間:2017年 10月3日 09:00
地點:「行政院」大門口
在10月4日世界動物日前夕,環保團體到行政院陳情,因應目前「海洋開發」的速度遠遠超過「海洋保育」的節奏,一起來呼籲新內閣重視「海洋保育」與「漁業資源潰竭」問題,要求新內閣將「保育海洋生態」、「守護白海豚」、「發展永續漁業」、「兼顧綠能與保育」等,列為國家海洋政策的重要施政方向與國家發展的重點。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文魯彬 理事長)
【守護白海豚、海洋要永續】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文魯彬 理事長認為,談到台灣海洋生態的「指標」,就不能不提到「台灣白海豚」!自2002年起,研究團隊開始研究;及至2007年環保團體展開保育行動、2008年被IUCN列為「極度瀕危」物種、2015年被學術界定義為台灣「特有亞種」。
我們認為台灣其實有這個智慧可以「拯救」白海豚這個珍貴的特有亞種,就是嚴正地面臨著它的五大生存威脅:「棲地劣化或消失(填海造陸工程)」、「空氣與水污染」、「出海口淡水減少」、「漁業行為(誤捕、漁網纏繞致死)」及「噪音(大型船隻、軍事演習、離岸風力發電機施工等)」。而這五大威脅,也正在嚴重地侵害著海洋中其他生物!
【海洋開發趕進度、保育十年空踏步】
文魯彬 理事長也說道,我們十年前就呼籲政府「面對海洋的保育」、「正視白海豚生存的五大威脅」;然而,歷經兩次政黨輪替,我們相信政府有做了一些努力,但仍然非常不足,我們並沒有真正看到相對積極的保育政策!目前「台灣白海豚」的族群數量僅剩70隻左右,無法脫離瀕臨絕種的危機之中;希望新政府、新閣揆可以正視這個問題!我們真的不樂見於台灣白海豚的存活數量越來越低,但西部海岸的開發卻越來越多;開發不應該是保育的殺手。
(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 許馨庭 執行秘書)
而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 許馨庭 執行秘書則針對與「台灣白海豚」生存息息相關的「離岸風電」議題提到,雖然目前的離岸風機政策環評,做成「航道外優先開發」的結論,看來可以減緩對白海豚的影響;但是仍有許多廠商提出「航道內」的開發案;
許馨庭 執行秘書表示,真正的問題不僅在於能源從哪裡來,而是能源產出電力的「目的」是什麼?假如一個國家的經濟來源來自工業,那我們也許可以問,「再生能源」是否有可能提供電力能源給石化業、鋼鐵業者?目前是政府推動能源轉型的時期,潛在的綠能矛盾,很值得探討。
「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並不反對綠能,也支持「永續性」的經濟發展;我們不希望看到「能源開發」成為白海豚的殺手,也不希望所謂的「能源轉型」,只是空做了一場資源永續的夢。
(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 陳秉亨 理事長)
【提出呼籲】
有鑑於我國現行行政體制下,「海洋保育」的腳步總是趕不及「海洋開發」的速度;在此,我們在此對新內閣提出以下呼籲:
一、 儘速研究、訂定完善「水下噪音監測標準」
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 陳秉亨 理事長表示,「台灣白海豚」是瀕臨滅絕的族群,難以負荷更多的環境壓力,目前「環評會」中討論的「水下噪音標準」,都以白海豚「暫時聽力受損」的噪音標準來評估,對於「保育白海豚」或是「海洋生態」來說是不夠的。雖然水下噪音對鯨豚的影響分為「永久聽力受損」、「暫時聽力受損」、「影響行為模式」、「可以感知」等情況。關於這部分,顯然目前政府對於相關的認識不足,亟須強化這部分的相關研究。
二、 確保「台灣白海豚」相關研究之客觀性
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 陳秉亨 理事長提及,「台灣白海豚」研究存在「客觀性」問題,台灣白海豚的研究單位時常發生「接受開發單位委託、公部門委託」、又「同時擔任公部門的諮詢委員」的現象,因此過去才出現要「白海豚轉彎」、或是要白海豚游隔離水道的荒謬主張。
環保團體提醒新內閣,「台灣白海豚」的保育應該要有客觀的科學研究,如果台灣的研究單位難以避免「利益迴避」問題,新內閣應該要向國際徵才,研究內容也可成為世界離岸風機開發參考。
(台灣海龍王愛地球協會 林愛龍 理事長)
三、 升級「沿近海漁業管理」,漁業署預算應提升達至少100億
台灣海龍王愛地球協會 林愛龍 理事長認為,台灣號稱「海洋國家」,四面環海,海洋生物資源卻枯竭到沿近海「漁民無魚可捕」、「白海豚也餓肚子」的窘境。農委會每年擁有近1000億的預算,號稱漁業產值超過400億的產業,其主管機關漁業署卻長年每年分配不到50億,對海洋國家來說,情何以堪。
呼籲新內閣立即升級「沿近海漁業管理」,於107年度立即增加漁業署預算至100億、立即將編制員額之預算填實,立即新增「沿近海漁業資源管理組」一組人力;並仿照環保署機制,設立「漁業督察總隊、北中南三區漁業執行中心」。
四、成立「海洋及漁業部」,推動保育、綠能、產業多贏局面
台灣海龍王愛地球協會 林愛龍 理事長說,台灣的海洋事務長年多頭馬車、各自為政,加上「離岸風力發電產業」議題進入,以目前政府組織架構,根本難以兼顧產業、漁業與海洋保育。國民黨主政時期三讀通過的《海洋委員會》,並未納入漁業署,使得漁業決策未來恐更多了一頭馬車,更遑論此組織法完全無法提升政府的「漁業管理能量」。
新內閣應該把握此次政府組織再造時機,直接設立「海洋及漁業部」,將「海洋事務」列為國家發展重點,致力於恢復台灣近岸完整的「海洋生態」,並讓「永續漁業」帶動整體海洋「經濟產業」成長;包括發展「海洋休閒觀光產業」等,以求成功的「恢復台灣白海豚數量」、「海洋綠能發展(離岸風力)」、「永續發展沿近海漁業」、「創造國民親近海洋環境」等「多贏」局面,讓台灣真正成為「愛護海洋生態」、「深耕海洋產業」的海洋國家。
發稿單位:
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海龍王愛地球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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