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訪布洛灣台地
楊士慧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前理事長
2014/10/21

日前(10/7-10/9)偷閒,前往太魯閣國家公園布洛灣台地旅遊,當然就「大大方方」投宿山月村小木屋,為什麼說「大大方方」呢,話說2003年受SARS嚴重威脅的四、五月、而當時「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還沒成立~~

 
 
原住民族對傳統領域無置喙餘地
 
時任商業法律事務所法務的我,老闆文魯彬偶而會要求做些pro bono(公益)的案子,當時轉來花蓮NGO團體請求協助研究是否有可能參與投標「布洛灣山月村渡假小屋委託民間經營」案。在此之前,剛好與同仁因商業案子,而有機會研究瞭解民國89年2月才公佈實施的「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並於2002年與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及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進行溝通討論「促參法」第4條第1項關於民間機構「參與資格限制」問題,為台東布農部落(財團法人布農文教基金會)爭取位於紅葉棒球隊所屬紅葉國小旁的「台東紅葉溫泉親水公園出租經營管理」案之投標資格。
 
圖1:2003年泛黃的卷宗
 
「紅葉溫泉親水公園」與「布洛灣山月村渡假小屋」二個位於原住民傳統領域委外經營的案子,有幾個共通點:一、投標廠商資格訂很高(包括資本額及經驗條件),顯然阻絕原住民參與機會;二、甄審項目評比內容,缺乏原住民元素;三、缺乏與原住民「共管機制」的設計。
 
圖2:半世紀的「東西橫貫公路牌樓」到此一遊,從小照到年華老去
 
 
布農人經營紅葉溫泉合理哉
 
台東布農部落本來就有經營食宿,經營者白光勝牧師亦為布農族有名望之人,紅葉溫泉與布農部落亦相去不遠,所以就法理情與主管機關溝通、據理力爭後,降低營利事業登記資本額500萬元的限制、鬆綁具溫泉實務二年以上經驗,讓台東布農部落(財團法人布農文教基金會)符合投標資格,後來也順利得標經營,但經幾次颱風肆虐,紅葉溫泉也隨風而毀。
 
 
圖3:布洛灣上台地的寧謐之美
 
 
「布洛灣山月村渡假小屋委託民間經營」案,確實比較棘手。2003年5月在SARS風聲鶴唳期間,在某位原住民立委的安排下,與文魯彬先生、在地團體戴著口罩一起到太魯閣國家公園現勘「布洛灣山月村渡假小屋」,本案較像是促參法第8條第1項第4款「由政府委託民間機構,或由民間機構向政府租賃現有設施,予以擴建整建後並為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ROT(Reconstruction重建 Operation營運 Transfer移轉),經實地查訪,粗估得標者還得投入衛浴、廚房、污水處理等硬體設施約2,000萬元(目前的經營者說,2004年得標後投下4,000多萬元資金增設改善硬體)。
 
 
圖4:藍天白雲下的山月村小木屋
 
 
原住民傳統領域應納入共管機制
 
雖滿懷理念,期待藉由原住民參與「布洛灣山月村渡假小屋」的經營,培育原住民財務/餐飲管理/法律/企管等人才,並作為文化傳承與自然資源管理訓練基地,讓原住民在自己土地上找回自信與尊嚴,並培養自我主體的認同,創造國家公園與原住民共管雙贏策略。但拿不出2,000萬元的窘境,粉碎所有的希望與夢想,只好退而求其次,要求並提供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在本案的甄審項目及評決比重強化友善原住民的補救措施。
 
2004年由鄭明崗先生(村長)與立德旅館合作投標取得「布洛灣山月村渡假小屋」的經營權,一直聽說村長全數晉用原住民並極為照顧員工。過去十年,常想去「偷看」布洛灣山月村渡假小屋經營情形,日前終於成行並投宿。
 
圖5:布洛灣下台地一隅
 
 
「山也BOT、海也BOT」國土私有化的謬誤
 
有些從國外引進台灣的概念/政策/制度,經各方勢力修正後,入境隨俗的結果都走樣,例如2000年公佈實施的「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俗稱BOT法),演變成國人可以共享的山林海岸美景被財團圈走了,致生「山也BOT、海也BOT」國土變相私有化之謬誤。如果當年政府可以多費心思,而非一開始就任由市場機制淘汰原住民在自己傳統領域經營土地的機會,而以協助原住民經濟自主的思維處理「布洛灣山月村渡假小屋」案,該有多好!這才能稱做是優質的施政!
 
 
 
 
楊士慧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前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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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護國土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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